由于挨着的两家做了防水,导致自家房顶漏雨,导致屋内掉墙皮,灯损坏,物业该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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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比如说物业费、停车费的收费标准问题、门禁制度问题、偷盗和损坏赔偿问题、小区共同财产收入问题等等。因为小区发生偷盗事件,是否可以成为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求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报案人员在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物业服务企业末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因为小区发生偷盗事件,是否可以成为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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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是业主自己的原因造成地暖漏水的,由业主自己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是当初安装时的遗留问题,且未过保修期的,则由地暖安装者或者物业承担责任。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楼上、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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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前些天我女儿(8岁)去玩这个秋千时绳索断了,我女儿摔了下来,造成脚关节骨折。物业公司对小区的设施有责任定期检查、维护或及时抢修,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物业公司应及时排除妨碍。这家物业公司尽管树了一个标牌来禁止他人使用秋千,但不能因为树了个牌子就免除维修的责任,物业公司也应预见到小孩不识字而使用秋千造成伤害,可见,其过错是明显的。由于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维修秋千,给你的女儿造成伤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秋千损坏造成人身伤害物业公司能否免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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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快递过程中,包裹如果遗失、损坏,由快递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除非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相关合同,承认由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水电供给,否则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关停供水。物业管理公司对整个小区负有管理职责,有义务和权利维护小区的整体性和统一性。业主和小区物业管理只存在车位使用关系,并没有保管义务,除非有证据证明车辆的损坏或被盗是小区物业管理的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的。那么这些物业纠纷,小区业主该怎么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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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20年,元甲律所物业团队代理物业公司与业主刘先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刘先生一边享受着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一边以&ldquo,因为物业服务是针对全体业主和整体区域的各个方面提供的,具有公共性和整体性,涉及全体业主和整个小区的公共利益,在效用上具有不可分割性和依赖性,业主若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局部瑕疵而拒交物业费(如部分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公共区域照明灯损坏等),这样的做法会导致业主的个人收益远远小于给物业公司和多数业主造成的损害,因此不能以物业服务存在局部瑕疵为由拒交物业费。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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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该条的反面解释,因租赁物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承租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无损入住确认书、房屋损害确认书等所有与房屋租赁纠纷相关的书证。租赁损毁至租客受伤的,双方根据过错大小承担赔偿责任。在租赁物损毁时,租客不愿赔偿的一个常见原因就是,租赁损毁致使租客受了伤,其认为不但不需要赔偿,还有权向出租人索取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当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时候,租客正常使用租赁物,但因租赁物损毁导致租客受伤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那么租房设备损坏导致租客受伤,房东有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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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日前,松江法院判决郑先生支付物业公司修理费2万元。其他业主向物业公司报修后,物业公司花费2万元对电梯进行了修复。该小区的使用公约载明,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物业损坏的,由造成损坏的责任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可由物业公司采取措施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但当物业公司据此向郑先生追偿时,郑先生认为物业公司主张的维修费应从房屋维修基金中支付。郑先生对花坛浇水不慎以致电梯机房渗漏水,因此,郑先生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导致电梯受损的损害赔偿责任,其关于维修费应从维修基金中支取的辩称意见,不予采纳。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那么业主浇花不慎损坏电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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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楼上邻居漏水原因——找楼上邻居协助处理1、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行为,破坏了地面的防水设施;2、楼上住户地板、水管等防水材料使用年限过长导致自然老化,超过质量保质期,在正常情况下的用水造成的房屋漏水。(二)开发商漏水原因——保质期内要求开发商尽快修复房屋漏水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漏水。(三)物业公司漏水原因——向物业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予以修复1、因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而漏水需要大中修及公共改造工程才能修复的,可向物业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予以修复。那么柜子被水泡裂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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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仍有单元墙皮出现裂缝小区的大门前和出现问题的A区3号楼2单元门前,都贴出了类似的告示:“二单元屋顶墙皮发生脱落,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正着手解决此事,望广大业主进出单元门时注意安全。”记者注意到,该单元5楼房顶位置脱落的墙皮仍然有2米长尚未脱落,而该楼1单元的同样位置,也有一个非常明显的裂痕,随时可能脱落。”江南春城小区的佳宝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正在与开发商、业委会协商处理此事。物业工作人员承诺,将联络施工人员对小区18栋楼进行检查,尽快排除危险。那么小区楼顶墙皮脱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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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物业公司再三向张先生道歉,并且说如果要换门的话,他们愿意赔偿购门的费用。张先生想向律师咨询物业公司是否构成侵权。如果张先生家里水阀坏了造成的渗水很严重,不及时维修的话,会造成楼下邻居的财产损害,在其它方式都不能制止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不得已而撬开张先生家的门维修水阀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如果渗水并不严重,完全可以等张先生回家后再维修,或者物业公司可以不撬开业主的门有其它的方式可以制止渗漏,那么物业公司的行为就构成了侵权。那么屋内渗水物业公司就能破门而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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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吴女士遂将该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吴女士被盗损失9375.5元。2009年10月20日下午17时,吴女士家中被盗,吴女士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被盗物品价值9375.5元。吴女士诉称,自己一直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双方形成了物业服务合同。从地下停车场进入原告所在楼栋的门锁已损坏,被告方并没有对此予以维修。那么楼道门锁损坏未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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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虽然他们给我道歉了,但我觉得家里被撬开心里不是滋味,再说水阀坏了也不是我的责任,我能不能起诉物业公司要求他们赔偿我的损失?物业公司是否构成侵权,关键看物业公司撬开门维修水阀的行为是不是必须实施。如果水阀坏了造成的渗水很严重,不及时维修的话,会造成楼下邻居的财产损害,在其它方式都不能制止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不得已而撬开门维修水阀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如果渗水并不严重,完全可以等你回家后再维修,或者物业公司可以不撬开业主的门有其它的方式可以制止渗漏,那么物业公司的行为就构成了侵权。那么屋内渗水物业公司就能破门而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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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楼顶漏水谁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气、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卧室客厅楼板没有防水要求的,开发商确实没有责任楼上装修导致漏水损坏业主家财产的,应该由楼上赔偿类似的装修导致相邻影响确实很难完全避免楼顶漏水责任谁负。如果是新竣工房屋里的卫生间,那么建筑单位(开发商)负责保修,联系物业或开发商解决。那么小区顶楼漏水物业是否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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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原告南昌铁路局南昌工务段诉称:被告经理部未经我方许可,擅自在涂港铁路桥旁挖坑,致使铁路桥护锥开裂、下沉,影响了铁路列车的行车安全;造成铁路部门的损失,要求被告经理部赔偿损失人民币78514元,要求被告指挥部赔偿损失人民币4800元。被告中国公路桥建设总公司南昌经理部辩称:我方施工造成铁路桥护锥裂缝扩大是事实,但我方是按第三人百利公司的要求进行施工的,百利公司应当单独承担赔偿责任,我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庭审中第三八百利公司对铁路的损失予以承认,未提出异议。那么公路施工导致邻近铁路损坏赔偿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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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国消费者协会对12个城市商品住房消费者进行的满意度调查显示,消费者对开发商广告宣传内容的兑现程度评价较低。然而,却并未明确规定如何去规范规划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这导致随意、频繁变更小区规划的现象很普遍,引发的纠纷……■ 楼房房顶的花园产权归属楼房屋顶产权共有从商品楼宇的成本和房价构成来看,根据国家建设部《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品房的价格成本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费和非营业性配套公共建设费。那么小区停车受损物业公司该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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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截瘫,专业律师教你索赔攻略,一定不要小瞧纸尿裤!截瘫案件能获得多少赔偿款?
交通事故导致家人死亡,家人该如何找肇事司机与保险公司赔偿?
交通事故导致伤者牙齿脱落,评不上伤残,能拿多少钱赔偿?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