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能否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2021.11.12 16:22:53
67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民事诉讼能否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确定。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进行审理后,发现第三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要求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相当于当事人,拥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三人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在判决时,不需要让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1224 人赞同
585 人不赞同
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