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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合法,找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委托我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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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向单位领取离职证明,这是他们的责任,你的问题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离职了公司不帮办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手续,你自己去申请。当然要先拿到离职证明。1、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2、现在是公司主动辞退你,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就解除的事实及依据进行举证,如无任何事实及依据的,构成违法解除;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依法向您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3、单位还将你的离职写成主动离职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去社保单位给你改正,否则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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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购销合同规避风险的方式分别有:签订购销合同前进行调研和了解;购销合同双方对购销合同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购销合同双方签订十分详细的合同内容,写明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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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不受理下列行政诉讼: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法院的管辖范围;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等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发布的有普遍效力的决定、命令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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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劳动者的工资变少,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使用以下法律途径维权:(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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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五险一金中的五险,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而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而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且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费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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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同工同酬诉讼的正确认识如下:同工同酬是一项原则性的规定,当用人单位违反同工同酬原则来支付工资,侵害了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可以选择以用人单位违反同工同酬原则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仲裁前置,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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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户主没有这样的权利,按规定必须本人有接收户口地并且由本人办理迁移手续才可以迁移户口,所以户主没有这样的权利。《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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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2、《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4、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5、机动车的来历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出具的调拨证明必须是原件;6、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原件;7、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8、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副本原件;9、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车辆发动机号码拓印膜;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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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由于对方已经死亡,那这份合同的效力就需要重新认定,如果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度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并不当然终止,死亡的一方当事人有继承人的话,继承人继承合同的财产权利则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继承人不原意继承的话,合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