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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当一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的,有的建设单位可能因为资金周转问题,会拖欠工程款,这也是一种违约行为。那么,拖欠工程款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怎么算利息?工程欠款可以追讨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因此,建筑工程双方有约定利息从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可要对方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款利息。需要注意的是,如建筑工程双方就工程欠款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准备委托建筑工程律师向法院起诉的追偿,要及早进行,法律规定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逾期无正当理由不起诉的,法院将不再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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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评标工作一个月前就完成了,但我们现在还没收到中标通知书。所以虽然看到了中标公告,但还是不踏实。”据了解,在采购活动中,许多供应商都有过类似的经历。那么,招标采购单位究竟应在何时发布中标通知书呢?确定中标人后一般先进行三天的中标公示,公示完毕无异议后就可发中标通知书了,对此法律并无详细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O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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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有在交通警察为了搜集证据的情形下,才能扣留车辆。因收集证据需要,而非为赔偿需要可以扣车。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三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检鉴定结论出来后,交警会在二日内将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三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如果需要重新鉴定,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如果不需要重新鉴定,鉴定结论就生效确定,在确定之后的五日内,交警就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在不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和重新鉴定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扣车时间大约就在二十八日左右,需要注意是这里说的只是工作日,需要排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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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拆迁合同签订后在施工拆迁之日前补偿打款。拆迁补偿款应当按照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一次性支付到位,一般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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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跟其他的劳动者比,很多应该享受的待遇都被无情的剥夺了,特别是一到了年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更是屡禁不绝。面对越来越多的这种情况。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后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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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医保卡不是全国通用,医保卡的使用规定各地存在一些差异,并且中国目前也没有实行全国联网,医保卡的使用还仅限于在投保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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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需要分析怎么威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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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时有报警吗,可能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罪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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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3、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男方以婚后所得的财产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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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除了借款或者个人业务往来之外,都不能公转私,公转私要有依据,比如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