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答1、实施奖励优惠2、完善生育制度3、帮扶保障4、保障女性合法权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第一条 充分认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1、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2、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3、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4、有利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
答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3)万分之5的印花税。(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答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包括: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6、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答土地承包是为三十年不变。草地的承包期在三十年到五十年左右,如果是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到七十年左右。如果是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需要经过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才可以延长。如果是租赁期限的,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属于无效。在满租赁期间的,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
答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中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答买卖二手房个税部分情况下可以免交、契税不可以免交。买卖二手房需要交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3元/平的交易费、1.36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属于家庭唯一住房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免交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
-
答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国企成立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国企是可以成立子公司的,但是需要先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再设立子公司,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