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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和实际损失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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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电瓶车因为不能带人,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大货车是否需要承担需要需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看大货车是否有过错,有过错的话,再根据过错程度的大小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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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去4s店修理。可以起诉,需要起草诉状,准备交通事故认定书,机动车维修费发票和维修明细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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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论怎么处理,首先要做一个伤情鉴定,以获得赔偿的依据。如果单位不申请,你可以自己申请。关于工伤的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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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应在善良风俗、利益均衡原则指导下认识同乘人的诉求与好意人赔偿责任。对好意施惠同乘侵权行为的处理,首先,应当肯定好意人的良好初衷,并运用法律的手段树立起“助人为乐”的社会风气;其次,法律与道德不可分,没有道德的评判,法律将变成单纯的工具。通常来说,我国传统道德讲究的是“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而对于好心办坏事的行为一般是可以原谅的。而向好意人索赔一般被认为是不齿的事。因此,免除或减轻车辆好意人的赔偿责任符合一般大众心理和道德标准及人们所普遍尊崇的公序良俗。好意施惠同乘中的好意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再承担沉重的赔偿责任,不仅伤害到其善良的初衷,而且有失法的公允。二、要避免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认识的片面性。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经现场勘查、调查询问后根据事故当事方的违法情形所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仅是在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行政处罚依据,而非人民法院的审判依据。本案中,搭乘人王某在事故中无责,但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明知搭乘车辆系无牌照二轮摩托车,且未佩戴头盔,发生事故亦应承担部分责任。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时,也仅对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人列明事故责任,一般不考虑同乘者责任,所以简单以事故认定责任划分事故赔偿责任有限公允。故本案中,在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外,刘某承担原告70%的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30%的责任是较为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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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1、先进行事故认定、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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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根据损失主张建议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