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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与公司解除合同后,公司应该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同时公司会将集体户头上你的各项保险停止缴纳,你的个人保险关系将转入劳动局人力中心,成为个人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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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没有房产证的公寓到了使用权限是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因为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不明确,存在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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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看情况:一、如果房屋的渗水问题严重、影响到承租人的正常居住使用,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要求出租人退还房租。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承租人不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房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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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产证丢了可以补办。房产证丢失并不代表你丧失了所购房产的所有权,拿出相关凭证,依照流程是可以补办的。房屋产权证补办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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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同的地区发展水平是不一样的,所以国家对补偿标准没有作统一规定,而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乡村振兴是我国一个比较大的国家战略,实施乡村振兴计划,有时需要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而征收拆迁就要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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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租赁税包含了多个税种,其中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租金收入4%的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不用征收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其中营业税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按10%的税率征收。每次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作为个人所得税上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二 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1、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3、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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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风险转移的基本规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零五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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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责任划分如果机动车正常行驶,不超速,不闯红灯,所有都正常,但是一辆电瓶车飞速从路口窜出来被撞倒,这种情况,有责任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这种情况属于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那么结果是: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由保险公司在电动车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损失,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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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确定农村宅基地权归属方法是去乡镇一级的政府要求确权,由乡镇政府对双方争议的土地的使用权进行确切认定;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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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控制区内、红线外的房屋不一定要拆迁;影响了安全行使或居民生产生活的可以与公路建设和管理部门协商得到补偿或者拆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1、国道不少于20米;2、省道不少于15米;3、县道不少于10米;4、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