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律师回复中...
-
答律师回复中...
-
答律师回复中...
-
答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2、须有旧债务存在;3、须新债务与旧债务之内容异其要素;4、新债务之给付内容、种类必须合法确定而且可能履行,而且给付之要素必须与原债务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
答拖欠工资的行为是一种劳动违法行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答《劳动合同法》主要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如果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同等保护,必然导致劳资双方关系不平衡,因为用人单位在现实中处于强势地位。劳动合同立法应着眼于解决现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劳动合同短期化等诸多侵害劳动者利益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答双方未签劳动合同但符合下列条件的,能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存在着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满足这三点就可以确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答拼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因拼装车一方的过错导致的,应当由其承担全部责任。根据规定,任何人和单位不得对车辆进行非法改造,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
答交通事故中被人讹诈又束手无策的,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答共享汽车出了事故的,车主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其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车主可能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