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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你独立生活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但无权分割属于父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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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你要找出当时的转账、聊天记录等能证明你缴纳了押金的相关证据。其次,押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只要你没有造成损害房屋租赁合同丢失与房东是否退还押金是无关的。你可与房东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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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这两套房子是你在你儿子婚前买的,只写了你儿子的名字,是你儿子的个人财产。如果你也不想把房子给儿子,由于你的赠与行为已经生效,你只能与儿子协商,看他是否愿意把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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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同时,赠与合同又为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因此,梁某与儿子小华的赠与合同已经成立。然而,根据《合同法》第187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生效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开始。但梁某并未办理,故该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梁某并没有丧失其对房屋的所有权。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梁某可以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通过撤销赠与来维护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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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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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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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是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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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需要了解具体的情况,你可以详细叙述或者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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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委托我们帮您拟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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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需要您详细描述案情,建议先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