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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审核中,经常会发现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出入,原因很多,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施工企业为加大费用,有意增加工程量和夸大工程的施工难度;二是有些变更了的项目仍按原定项目进入结算;三是多方施工的工程项目,有时会出现各方都把自己承担的部分工程作为整体工程进入结算上述几种情况在结算审核中经常发生。对于多报的工程量要扣除,否则就直接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同时对于漏报的工程量,在反复核实后,本着实事求是将漏报的工程量增补到结算中去,避免承包商的利益受到损失。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进行工程款结算: 1、该解释第二条规定,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因此,当黑白合同都被认定为无效的,施工方已完工的建设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的,可以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根据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建筑工程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该参照黑合同支付工程款,但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建筑工程验收依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工程款。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施工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发包人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减轻施工方的责任。《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的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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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程承包合同是不用到公证处公证的。因为承包合同并非公证后才生效。施工合同一般自合同方签字或盖章就生效了,除非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要求公证或者公证后生效,根据《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从法律角度看,工程承包合同的公证对纠纷的发生与否没有任何的约束力,对合同本身也没有任何的影响。现实生活中,工程合同很少进行公证,有很多合同都是经过招投标并进行备案的,不需要再由第三方进行公证确认,另外,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常发生变更,从效率的角度来讲如果要进行公证,也不符合实际条件,工程合同也有示范文本,对于合同内容事实上各方都经过仔细磋商并确认,而且施工合同签订各方都一般具有专业与行业知识,经验,对于合同内容及交易各方都比较熟悉,也缺少公证的实际需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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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半路夫妻只要结婚了,那么婚后所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会参与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决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但是协议不成的,法院就会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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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是这样的。如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影响能见度的特殊天气,车速有时应以低于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行驶。必要时,车速甚至降至每小时低于20公里的速度。在这种情形下,车辆应选择在最近的出口尽快驶出高速公路。具体的规是应由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以及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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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可登陆当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网,键入相关信息查询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可在向开发商征询经办合同登记备案房产局后,亲自前往该处了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可能有两个原因:可能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那么只要延后几天再查询即可。可能是将合同编号当做合同登记备案号,不小心输错了号码。如果当事人约定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以备案为基准,但实际没有备案的情况,当然,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预售合同生效要件的,应当从其约定。但虽然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预售合同生效要件,并且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双方已实际履行合同的,视为双方当事人合意排除对该要件(约定)的适用。损害到购房者的合法利益。而实践中,即使不把买房合同备案,其实对买房合同本身的效力也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但从实际出发建议最好还是办理一个备案为好,这样可以减少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第二款 关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规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作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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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1、刑事案件的代理和指定辩护;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法律事项;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6、请求发给抚恤金《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公民对下列事项需要代理,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助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维护其他劳动保障权益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民事权益的;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8、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9、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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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务人不清偿银行贷款,可以就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担保合同对担保责任另有约定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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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根据法律规定,15周岁属于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盗窃不承担刑事责任。请问现在处于什么阶段呢?您的诉求是什么?您可以和我进一步详谈,可以给到您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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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估计刑事立案不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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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这个表述不是很清楚,请详细陈述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