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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如果您没有收到传票而缺席判决了,可以因没有送达而申请再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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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被查到是因为躲避执行而离婚,会牵连到女方,详情请加微信1520153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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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议您向当地12315进行投诉,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不支付额外费用。而且贷款学习本身也涉嫌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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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被用人单位辞退获得的补偿标准应按照你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你工作了十年,用人单位应当以辞退你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为标准,支付给你十个月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女职工在孕期或产期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上述标准的二倍给你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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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有证据证明金属链接断裂是因为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你可以要求店家赔偿相应的费用。店家拒不赔偿的话,你可以要求消费者协会介入协调,或向工商局等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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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只是限制得比较少,但并不是无条件。就用人单位而言,一般只有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才能主动解除合同:其一,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条件的限制,即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也无须按照《劳动弄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后两种情况下,劳动关系即使还处于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就劳动者一方来说,若是试用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劳动者如果没有按照该要求来做甚至不辞而别,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