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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二)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三)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那么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应回避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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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纠纷,又称合同争议,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履行的情况和不履行后果产生争议,或对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所产生的不同看法。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那么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内容:张某华与陆青山、陆某平、陆某明、陆某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经海南区人民法院于1998年12月21日作出海南老民初字第42号民事判决,原审被告陆青山、陆某平、陆某明、陆某华不服,提出上诉。本院提起再审后,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审查明,1996年4月份,张某华与陆某平、陆某明、陆某华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由原告张某华为被告陆某平、陆某明、陆某华、陆青山承建(住宅)主房,总造价为74000元。那么张大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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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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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上诉人罗某启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南经重初字第23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双方交涉过程中,当地公安锦湖派出所民警接报勒索赶到现场,将罗某启、覃某銮等人带回派出所询问。覃某銮出示结算清单并讲明原委,民警复印该清单查明覃某銮上门追债并非勒索后责令双方协商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罗某启不服,提起上诉。原审判决认为:罗某启欠覃某銮工程款16796元事实有结算清单为证,确切无疑。覃某銮起诉有理,予以支持;罗某启抗辩事由不成立,不予采纳。那么罗某诉覃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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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上诉人曹某良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南民二初字第2476-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合同签订后,曹某良依约进场施工。2002年10月16日曹某良以刘卫国出具的《里水沙涌厂房装修清单》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于某泉支付工程款60583.20元。但曹某良对其主张的工程价款未能充分举证证实,且没有向原审法院申请对讼争工程的价款进行核价,故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上诉人曹某良不服上述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认为:一、原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前后两次开庭相距已超过半年,没有组织曹某良和于某泉进行庭前证据交换。那么曹某诉于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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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那么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合同法回避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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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某建筑公司承接了一项建楼工程,此后又将其中的模板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俞某。法院审理后发现,那份合同的签订人是俞某,上面盖的是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章,而俞某并无权代表被告签订合同,虽然这批模板确实用在了被告的工程中,但根据有关规定,该合同应被确认为模板公司与俞某个人签订,相关责任应由俞某承担。因当事人俞某失踪,模板公司无法追讨近百万元的货款。工程违法层层转包是祸根江北法院民二庭庭长张海娟直言,与建筑工程有关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纠纷案的频发,和工程违法层层转包、多级分包有直接关系。那么工程违法层层转包频发合同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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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那么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起诉和受理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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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百二十三条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第一百二十六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那么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合同法的其他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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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那么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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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上可知,如果发生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则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1、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情形一: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从上述概念和定义的区分可知,劳务分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范畴,其既不是劳动合同也不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工程承揽合同。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的内容,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管辖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那么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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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结果合理合法,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无理的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合同第6.3条约定和本案前述的基本事实,涉诉工程的工程价款在原东正公司收到竣工结算资料1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已经视为同意,视为结算。即使存在逾期结算的事实,也是原东正公司的原因造成的,被上诉人并无任何过错,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上诉人方承担拖欠工程款利息,无疑是正确的。那么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答辩状书写需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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