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生活中,常见的债权债务包括各种应收、预付、应付、预收、其他应收、其他应付、应交款项以及各种借款等。(二)应收款项减值的账务处理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若证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科目---资产类贷方登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金额和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那么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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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那么个人债务纠纷中哪些情况债权人能扣押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根据债权相对性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因为债的发生必须基于当事人之间的意定或法律规定。因此,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所负债务不能因婚姻关系的发生而转移,债权人亦不得就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但是,作为例外,如果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联系,即若一方债务或婚前所负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则婚前一方所负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连带偿还。那么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在婚后向其配偶要求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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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们可自行调查,亦可通过与协作单位的联合,授权外地合作伙伴对当地的债务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财产状况等进行调查,并收集掌握债务企业目前的第一手材料,为清欠工作打好基础。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依据相应的条件,对“打包”案件进行初步筛选,确认案件启动的先后顺序和选择有效的清欠手段。在与债权人协商谈判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及时冻结查封债务人的财产,争取诉讼的主动权。及时提起诉讼,争取在短时间胜诉结案或与债务人达成庭内调解协议。那么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内容:对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否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对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否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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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债务的法定追索期是多久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的法定追索期是三年,从权利人应当主张其权利时起计算,也就是从债务到期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那么债权债务的法定追索期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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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那么债权债务关系就是民间借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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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债务转让后对方无力偿还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转让后对方无力偿还债务的,如果只是暂时无法偿还的,可以与对方约定延期偿还或者分期偿还。也可以行使代位权,可以进行起诉。欠别人钱还不上被起诉有何后果如果对方借款是真实合法,且对方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法院会判决在限定期限内归还。判决生效后仍然不归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在法院判决后,有能力或者有部分能力支付欠款而拒不支付的,或者通过转移、隐藏财产等方式逃避履行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后对方无力偿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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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方债权债务转让需开收据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三主债权债务转让的,三方一般是不开收据的,而是签订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以保障各方的利益。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权债务转让注意事项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那么三方债权债务转让需开收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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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那么债权人如何在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讨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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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犯法吗债权人在追讨债务的时候,不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而是通过暴力的手段追讨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犯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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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继续依法执行。那么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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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债务不得抵消的情况有哪些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一)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比如,甲公司尚未偿还乙公司20万元人民币到期债务,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20万元货款的债务也已届清偿期,双方协商一致将债务互为抵销,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归于消灭。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都是将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火。(三)对抵销的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那么债权债务不得抵消的情况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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