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网是人民群众了解和联系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窗口,承载着司法公开、法治宣传、服务群众、接受监督等重要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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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具体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5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公民处理继承问题的准则是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继承案件的依据。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具体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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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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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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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8、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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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据了解,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的法院,甚至一个法院不同的执行法官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理解不同,往往造成同类执行案件处理结果相去甚远。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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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7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四条民法总则施行之日,中止时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本解释施行后,案件尚在一审或者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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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条第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15离婚后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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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地区全国发布行业所有行业生效日期19570326失效日期全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57年2月8日京高法研字第00226号请示收悉。关于离婚案件的管辖问题我们同意原则上应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应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如果原告人向自己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的意见原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应当告之原告人该院对该案无权管辖应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人表示愿意往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时人民法院即应作出移送案件的裁定将案件直接移送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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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婚生子抚养问题的批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内法民字〔1980〕10号关于--非婚生子抚养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据报送材料和卷宗所载,--之子--前与--恋爱过程中致高怀孕,高于1979年1月23日生一男孩后即及时送给事先找妥的收养人--抚养,后--以“留后代”为由要求抚养,虽经--人民法院及--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归--抚养,但因生母--与收养人--均不同意,执行不通,而你院拟改变原判决。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婚生子抚养问题的批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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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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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情况和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收悉。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人民法院对于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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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届满能否重新确认债权的几个批复附解析《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确认债务的询证函的行为是否构成新的债务的请示的答复民二他宇第59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渝高法232号请示收悉。恰逢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有关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司法解释,对过去颁布的一些司法解释进行清理。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届满能否重新确认债权的几个批复附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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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切实实施民法典,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现决定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等116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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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8号为规范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解释。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第六条执行回转程序中,原申请执行人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承担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本解释施行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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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后没有夫妻生活,可以撤销婚姻吗?
判决离婚时依据什么?双方感情已破裂,实践中有哪些: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6.因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 满一年的,一方再次起诉提起离婚诉讼的。
离婚后没有分居,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分居后主张该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会支持。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