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的虚假诉讼

导读:
生活中经常会有一些虚假诉讼的情况发生,虚假诉讼是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各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方式提起民事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样的情况可能会导致法院资源浪费。





生活中经常会有一些虚假诉讼的情况发生,虚假诉讼是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各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方式提起民事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样的情况可能会导致法院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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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诉讼时效期间必须牢记(一)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期间的不同规定。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次日,便是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之日。那么民间借贷中的诉讼时效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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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判决生效没有执行的情况下,可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民间借贷是虚假民间借贷的法院如何判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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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民间借贷中如何认定双方是否涉及虚假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那么民间借贷中如何认定双方是否涉及虚假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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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纠纷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占据了很大的一部分比例,发生借贷纠纷的时候,人们也会寻求法院的判决,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民间借贷诉讼纠纷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一)债务纠纷起诉,重视诉讼时效。第195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债权人而言,法院判决与协商调解都是手段,目的是收回债务。那么民间借贷诉讼纠纷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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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当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审查借款人是否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出借人仅仅与借款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扣留房产证等方式担保借款的,一般应按民间借贷关系处理。夫妻双方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的,仍应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对于查明属于虚假诉讼的,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关于民间借贷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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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何处理民间借贷案件中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违法的,严重的触犯了《刑法》,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虚假诉讼不仅严重损害了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形象。涉及民间借贷中的虚假诉讼一般表现为:一原被告之间的欺诈行为;二原、被告串通的意在非法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欺诈行为,即原、被告双方对借据无异议的“手拉手”诉讼。所以,民事虚假诉讼行为造成的危害达到一定程度时,应当以犯罪论处,追究刑事责任。不少民间借贷案件证据方面都较为薄弱。更为重要的是薄弱单一的证据可能导致出现虚假诉讼。那么如何处理民间借贷案件中虚假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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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十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如果民间借贷被起诉,人民法院需要依法作出判决。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民事借贷纠纷中,被诉后应积极应诉,按时出庭应诉和举证,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辩护意见和证据最终作出民事判决。当事人双方对民事判决的判决内容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二审判决。那么虚假的民间借贷起诉后,可以申请撤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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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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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民间借贷纠纷中常常存在债务人在借款已过时效后,经过债权人追索债务人通过书面的签字等形式重新认可的情况,对此,也应当认定为债务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自愿放弃,此时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就具备胜诉权。那么民间借贷中的“诉讼时效”你了解多少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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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中的恶意诉讼要如何防范对于恶意诉讼的制裁,现在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因此,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预防恶意诉讼的发生。而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认为有几个建议可供公众参考:第一,不管是朋友之间还是亲戚之间的借贷活动,都应当要求出具书面借据或者其他类似书面凭证。建议,如果可能的话,可在借据等书面凭证上约定清楚,如发生纠纷由哪个地区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个约定非常重要,可在很大程度上节约诉讼成本。那么民间借贷中的恶意诉讼要如何防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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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处理过众多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之后,发现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恶意诉讼比例相当高。一般认为,恶意诉讼一般是指当事人滥用民事诉权,为追求不法、不当利益或达到其他非法目的而提起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或现象。我们认为,诉权是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公民只要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均有权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恶意诉讼则是滥用诉权的表现之一。对于恶意诉讼的制裁,现在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因此,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预防恶意诉讼的发生。那么民间借贷中的恶意诉讼怎样预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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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些案件中,当事人虽然起诉了,但并不具备起诉的条件,所以是可以被驳回起诉的,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民间借贷虚假民事诉讼予以驳回的情形有哪些?那么民间借贷虚假民事诉讼予以驳回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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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钱时很多都是找亲朋好友借的,碍于面子没有写借条等凭据,容易导致纠纷的产生,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在民间借贷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民间借贷应当符合法律对利率的最高限制,出借人在出借资金时,约定高额利息的,对于年利率超过24%的不予保护。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当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审查借款人是否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出借人应当采用抵押等法定的担保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出借人仅仅与借款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扣留房产证等方式担保借款的,一般应按民间借贷关系处理。对于查明属于虚假诉讼的,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在民间借贷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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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债务团队的特色 1,由30年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实战经验的审判法官、执行法官带队 2,以尽快拿回欠款为目标的“调解中心”,能调则调、当诉则诉、以诉促调、调解优先 3,有自己的“智慧催收系统”可以解决批量催收;有自己的“合同系统+合同库”,可以快速处理99%的合同问题。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 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带齐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对方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则需委托律师代理,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或支付宝公司调取对方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用于起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会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