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还能上诉重新分配财产吗
导读:
当两个人不合适并无法相互适应的情况下,往往会走向离婚。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然而协议离婚的方式可以节省很多事情,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候也能够更快一些,协议离婚自然是有涉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的处理部分,有些人离婚之后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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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从以上规定来看如果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的内容即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要把握两个条件一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二是要证明你在订立该协议时是有被对方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那么协议离婚后财产可以要求重新分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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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财产转移几年有效,离婚后还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离婚财产转移几年有效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那么离婚财产转移几年有效,离婚后还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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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无行为能力人也不能单独为民事活动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父母既是赠与人又是受赠人的代理人这涉及到法定代理人“自己代理”的效力问题在此情况下若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显然不利于维护无行为能力人的利益。其次在离婚时侯父母无权分割孩子名下房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协议离婚后发现未分割财产还能再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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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未达成协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决定子女抚养等问题。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行为有新的证据的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那么离婚后还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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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协议离婚一年后财产还可以上诉分割吗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男女双方对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那么协议离婚一年后财产还可以上诉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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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财产数额较大时可另行制定财产分割协议书在财产分割协议中可以详细的约定财产的名称房产股票股份存款车辆数量价值归属等需要办理过户的约定过户的时间地点逾期办理的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条款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载明生效条款和财产方面的违约责任条款特别声明条款四进行公证或双方委托律师见证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主要是涉及到财产分割部门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等涉及身份的部分一般不属于公证的范畴。五签好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到法院办理诉前调解这样做的好处在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之后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协议离婚后可以重新分配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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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关于协议离婚后还能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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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韩某自愿将家里全部财产给杨某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了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事后韩某想想觉得不公平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审理中韩某认为离婚的显失公平应当是无效的杨某则认为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有效的。最终法院判决协议有效驳回韩某的诉讼请求。点评解释二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本案中韩某如不能举证证明当初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其诉讼请求就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协议离婚时放弃财产后起诉重新分配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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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协议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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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咨询因男方长期对家庭不负责对妻子不负责导致妻子外遇从而导致离婚女方因感情用事只要求要孩子双方是协议离婚的请问还能在起诉要求分得财产吗?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另外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协议离婚放弃分割财产,离婚后还能在起诉要求分得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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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协议离婚后能重新分割财产吗如果协议离婚后只有一种情况是可以的那就是一方发现对方隐藏或转移或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的除非能举证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是得不到支持的。协议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那么协议离婚后能重新分割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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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协议离婚后能不能重新分财产离婚后如果存在下面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如诉讼标的在协议中已作约定但后来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又就此财产发生争议的此财产仍应视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人民法院应按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审理。对于漏分财产比较容易处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并发现有漏分财产事实后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协议离婚后能重新分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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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协议离婚后还能在起诉要求分得财产吗可以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另外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协议离婚后还能在起诉要求分得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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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案是关于协议离婚问题的案例。金女士在其丈夫未同意变更协议时不能再提出财产重新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此可见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并合法有效除非签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我国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此案中的金女士在和丈夫签订离婚协议时丈夫对其存有着欺骗和威胁。那么协议离婚后财产能否还能要求重新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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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调解书解决双方所有的问题,好和好散,各自奔向幸福。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离婚抚养费要少了,还可以增加吗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