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债权保全期限是多少

2022-04-09 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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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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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依法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而债务人具有迟延履行、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等行为。债权的保全期限一般是三年,在三年的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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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3-23 06:06:02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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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不是,普通债权,但需要最先赔付
  •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限制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限制有哪些

    内容: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段建国律师
    2022.04.0844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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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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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而债务人具有迟延履行、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等行为。债权的保全期限一般是三年,在三年的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债权人是如何行使撤销权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债权人是如何行使撤销权

    内容:如果债务人具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保全其债权。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会导致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龙珊律师
    2022.04.019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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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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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是多久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是多久

    内容:撤销权的时效为一年,最长是五年,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其撤销权,如果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

    林艳英律师
    2023.12.187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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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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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保全的债权可以转让吗(被保全的债权能否转让)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被保全的债权可以转让吗(被保全的债权能否转让)

    内容: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二、被查封的房产能解封吗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陈明月律师
    2024.01.0385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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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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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怎样行使担保物权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怎样行使担保物权

    内容: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请求以该担保财产担保全部债务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主张对未经其书面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

    陈凯旋律师
    2022.04.13287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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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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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对三角债如何做最有效的保全措施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债权人对三角债如何做最有效的保全措施

    内容:但是张某炒股失败后无法偿还李某的债款,李某自然无法偿还吴先生的债务,而吴先生欠下的三十万又无法还给亲戚朋友,这一个罗圈债让吴先生最为痛苦。吴先生向李某索要债务。李某碍于情面不敢对不还钱的张某进行起诉。面对这样的情形,吴先生只能越过李某直接起诉张某。只要债权合法,债务人的消极催款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偿还期限已到,欠着债务人债务之人损害的利益不单单是这个债务人本身,债权人都是可以行使代位权的。那么债权人对三角债如何做最有效的保全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020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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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保全债权的措施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财产保全债权的措施有哪些

    内容:财产保全债权的措施有哪些1、查封。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定场所予以扣押在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该措施主要适用于便于移动的较为贵重的财物。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银行、信用合作涉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处分其存款的措施。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所谓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是指除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全措施外其他法律规定的保全措施应视为财产保全措施均可适用。那么财产保全债权的措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045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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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债权保全特点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合同债权保全特点有哪些

    内容:可见,债权的保全是合同的对外效力的体现。债权保全的基本方法主要有两种,即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与撤销权。这两种权利在保全债权的功能上有所不同。保全的目的旨在对责任财产采取法律措施予以保持,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正当减少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就是说,在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都可以采取债的保全措施。在合同生效以后,债务人的所有财产,除对于特定的债权人没有担保物权的以外,都应当用来保证债权人实现其债权。责任财产不仅为某一债权人的担保,而且应成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

    黄东洁律师
    2022.03.2549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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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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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未到期能行使代位权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债权未到期能行使代位权吗

    内容:二、债权未到期能否行使代位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代位权的行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债权人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债务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在实践中,如果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但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债务即将到期,或者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行使代位权。

    杨一凡律师
    2023.10.1024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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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后,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后,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内容:相关规定及理解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在人民法院已经作出撤销债务人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行为的生效判决后,债权人以相对人无权处分,第三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为由,请求该第三人向债务人返还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如果受让人知道债务人通过不合理价格与自己进行交易,更知道该行为会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则其不再是善意,没有给予保护的必要,应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在债权人撤销权的两种情形中,撤销债务人的无偿处分行为并不要求受益人知情,而撤销债务人的有偿处分行为则需要受让人知情,在债务人有偿处分行为之下,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还需具备相对人知情的主观要件,只要债务人和受让人实施了二者互相认可对价的法律行为,且受让人不知道该行为会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就不应被动辄撤销。

    张旭律师
    2023.07.0748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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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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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债权的保全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合同债权的保全

    内容: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其共同特征是两者债务人的行为都对债权人的合法债权造成了损害。“债权人于其债权期限未届期间,除非依裁判上的代位,不得行使前款权利。但保存行为,不在此限。”

    许瑞林律师
    2022.03.2361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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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会面临什么法律风险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会面临什么法律风险

    内容: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七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八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荣静月律师
    2022.05.06116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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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有_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属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有_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内容: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一、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此时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难免导致债权人权利滥用对债务人颇不公平。故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未至不发生债权人代位权。

    任冰峰律师
    2022.05.06651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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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债权保全期限是多少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债权保全期限是多少

    内容: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债权保全期限是多少一、代位权行使的条件1、债务人陷于履行迟延如果债务人已经处于迟延履行状态,而又不积极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并且自身客观上又无清偿债务的能力,则此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面临不能实现的危险,就应当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等,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怠于行使的表现主要是在债权期限到来后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那么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债权保全期限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786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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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何时可以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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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债权人何时可以行使撤销权

    内容: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第五百四十二条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于海明律师
    2022.03.2266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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