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收益应该归谁所有

2022-04-09 23: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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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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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仅对公共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不具备私有产权。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共有部分享有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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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13 08:09:13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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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性质包括专有权性质、共有权性质和成员权性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共有房产所有权人可否变更产权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共有房产所有权人可否变更产权

    内容: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那么共有房产所有权人可否变更产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119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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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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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仅对公共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不具备私有产权。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共有部分享有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 婚前书面约定房屋为双方共有财产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婚前书面约定房屋为双方共有财产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内容:婚前书面约定房屋为双方共有财产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婚前对房屋所有权约定为双方共有具有法律效力。离婚时,该房屋应当按照夫妻共有财产来处理,并非属一方个人所有。所以,如果双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双方各占一半份额。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婚前书面约定房屋为双方共有财产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52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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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如何分割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如何分割

    内容:夫妻要是离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话,一般是先由夫妻之间协商分割,分割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关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如何分割"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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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36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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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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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共同共有是指房产一人一半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房产证共同共有是指房产一人一半吗

    内容: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说房屋登记所有权是单独所有的话,那么登记人是享有房屋的所有权的,和其他的人并没有关系。说到底,房屋登记单独一方所有并不是夫妻分割的共同财产。当然也有不少人进行房屋登记的时候,会将夫妻的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如果是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屋,婚后是由夫妻共同还房贷部分的话,房屋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房子也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说到底,夫妻共有房屋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情况下,产权人在出售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经过配偶签字的,对于另一方来说会存在着很大的隐患,所以说夫妻共有财产登记为单独所有,另外一方是可以要求加名字的。

    杨一凡律师
    2022.03.2945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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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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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对建筑物享有哪些所有权?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业主对建筑物享有哪些所有权?

    内容:‌三是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业主有权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对共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进行管理‌。那么业主对建筑物享有哪些所有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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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39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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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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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最高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内容:最高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区分所有权,业主权利,房地产,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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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9104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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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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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有财产房产,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夫妻共有财产房产,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内容:根据房屋的产权特点,以夫妻共有房屋、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家庭成员共有房屋、夫妻共有的“部分产权房”或尚未取得产权房等四种情况来分析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和共同受赠或继承的房屋。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9条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那么夫妻共有财产房产,离婚时应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1170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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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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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由全体业主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收益。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仅对公共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不具备私有产权。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共有部分享有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 离婚时怎么减少房产所有权波动?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离婚时怎么减少房产所有权波动?

    内容:夫妻共有的房产处理是离婚财产分割的一个重要问题,离婚时,夫妻共有的房产往往会引起所有权波动,影响财产的分配,案例:小刘与小韩离婚,双方共有一套位于重庆市的房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协商,按照一定比例分割共有房产,案例:小刚与小杨离婚,双方共有一套位于广州市的房产,五、拍卖拍卖是指将共有房产通过拍卖形式进行变现,然后按比例分配所得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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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151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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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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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

    内容:根据该条的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性质为一种特殊的复合性不动产所有权,其是关于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三者的结合。其中专有所有权指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的自由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共有所有权指业主依据法律、合同以及业主公约,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所共同享有的权利。共同管理权,属业主成员权的范畴,指业主基于一栋建筑物的构造、权利归属及使用上的密切关系而形成的作为建筑物管理团体之一成员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那么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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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6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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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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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财产分割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如何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共有财产分割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如何处理

    内容: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一致意见。如果共有人之间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按协商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有一位共有人不同意或提出异议,则不能进行分割。共同共有的房屋可以通过协商约定的方式分割。分割时,应先确定各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使共同共有转变为按份共有,然后按按份共有的方式进行分割。

    于海明律师
    2023.08.0727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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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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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司法解释规定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司法解释规定

    内容:为了更好地维护业主自治秩序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精神,司法解释对这种情形下的业主身份认定问题作出特别规定,即可以认定其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因共有部分很难通过列举的方法予以穷尽,按照“非特定权利人所有即为业主共有”的思路,司法解释还专门作出了兜底性的规定。对建筑区划内的土地,司法解释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也做出了相关规定。那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司法解释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738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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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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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卖掉婚前财产换取大房,该大房属于夫妻共有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夫妻一方卖掉婚前财产换取大房,该大房属于夫妻共有吗

    内容:去年底,李先生将婚前购买、婚后两人居住的房子卖了,随即换了一套三居室的电梯公寓,李先生为此向朋友借了30万元。婚后不久,两人决定离异。梁女士认为房屋是婚后购买且登记的是双方名字,应该是共同财产,理应对半分割。而李先生则认为唯一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变卖换来的,梁女士没有出资支持购买,不应该分割财产。梁女士有权利分割一半的所有权。而梁女士也应当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那么夫妻一方卖掉婚前财产换取大房,该大房属于夫妻共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16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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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

    内容:2、《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吴梦云律师
    2022.03.2461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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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三种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三种

    内容:法律法规一、《民法典》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杨一凡律师
    2021.11.3088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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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法典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

    内容:现实社会中有很多的建筑物是有区分所有权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物也发展越来越快,到处都是高楼大厦,但是不同的建筑性质也是有区别的。那么关于民法典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怎样的呢?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邢颖律师
    2021.11.0386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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