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如何保障借款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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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如何维护权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拒不还款,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若该借款发生在借款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可将借款人配偶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共同偿还债务,以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那么在民间借贷中如何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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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对于逾期还款的情况保护债权人的逾期利息权,同时,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关系,法律是提倡并且鼓励债务人提前偿还所借款项的。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具体到借款合同而言,借款人提前向贷款人归还借款的,通常既不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又有利于资金的及时回笼和流通。事实上,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行为,往往是借款人放弃了自己的期限利益。因此,借款人提前还款只要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贷款人不得拒绝受领。那么民间借贷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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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是涉及到民间借贷,建议由借款人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将更有利于保障债权人的民事权益。欠条的正规写法注意事项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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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如何保障权益一、进行借贷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在借款时我们一定要仔细审查,尤其是对不熟悉的借款人,应多了解他的品行、还款能力等,切不可听其片面之言而上当受骗,杜绝恶意贷款。当纠纷发生之后,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存在并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那么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如何保障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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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应该如何维护民间借贷中债权人的权益一、进行借贷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在借款时我们一定要仔细审查,尤其是对不熟悉的借款人,应多了解他的品行、还款能力等,切不可听其片面之言而上当受骗,杜绝恶意贷款。当纠纷发生之后,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存在并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那么应该如何维护民间借贷中债权人的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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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另外为了获得出借人的信任,很多借款人还会找有一些收入稳定或信誉较好的人作担保。作为担保人,也应充分了解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否则,在被担保人不能还款时自己会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当纠纷发生之后,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存在并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那么使债权人在借贷纠纷中权益得到保障得技巧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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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可以怎样维护权益1.签订借贷协议2.及时催收借款3.运用法律讨债1.签订借贷协议现实生活中,有的债权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书面字据,一旦借款人否认,债权人就很难保障债权。如借款期满后又经过3年,债权人不能证实期间曾经催收过的,法律不予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诉讼时效就可以从新的还款期限起重新计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可达20年。那么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可以怎样维护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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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到期不还钱怎么讨债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督促程序是指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简易程序。(四)写起诉状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民事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那么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到期不还钱怎么讨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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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应该如何维护权益1.进行借贷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2.进行借贷行为时,需留存交付凭证3.追讨借款,需注意诉讼时效一、进行借贷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在借款时我们一定要仔细审查,尤其是对不熟悉的借款人,应多了解他的品行、还款能力等,切不可听其片面之言而上当受骗,杜绝恶意贷款。当纠纷发生之后,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存在并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应该如何维护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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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贷要合法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债权人即使诉至法院,也会因无法举证而陷入败诉的结局。及时催收借款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如借款期满后又经过2年,债权人不能证实期间曾经催收过的,法律不予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诉讼时效就可以从新的还款期限起重新计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可达20年。那么借贷双方如何避免经济纠纷,债权人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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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怎样处理民间借贷关系以及保护合法权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生活较为宽裕,资金使用效益被受到重视,民间借贷关系日趋增多。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3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在处理民间借贷关系时,一定要注意以上提到的一些细节,以免自己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吃亏上当。那么怎样处理民间借贷关系以及保护合法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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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民间借贷中,借贷纠纷随处可见,虽然很多纠纷债权债务关系非常明确,但是却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导致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实现。作为担保人,也应充分了解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否则,在被担保人不能还款时自己会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当纠纷发生之后,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存在并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数额相对较大的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财产抵押或由他人担任担保人。那么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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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中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要怎么维护一、进行借贷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在借款时我们一定要仔细审查,尤其是对不熟悉的借款人,应多了解他的品行、还款能力等,切不可听其片面之言而上当受骗,杜绝恶意贷款。当纠纷发生之后,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存在并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那么民间借贷中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要怎么维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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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避免以民间借贷为由的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而上当受骗,律师提醒大家,出借人对大额借款要先审查借款人的资金状况、固定资产和信用程度,以及已向金融机构贷款或向他人借款的数额,特别要注意高利息的借款用途,用资产抵押的也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那么民间借贷中的相关人,该怎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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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应怎样维护权益1.进行借贷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2.进行借贷行为时,需留存交付凭证3.追讨借款,需注意诉讼时效一、进行借贷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在借款时我们一定要仔细审查,尤其是对不熟悉的借款人,应多了解他的品行、还款能力等,切不可听其片面之言而上当受骗,杜绝恶意贷款。当纠纷发生之后,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存在并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应怎样维护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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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情难断,法理护航🌟 历经调解,圆满解决一起复杂民间借贷纠纷!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助力原告房某,成功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 分期回款43.5万元,精准把控风险; ✅ 灵活还款方案,兼顾情理与法理; ✅ 逾期即强制执行,保障权益零妥协! 亲情借贷更需法律护航!天用律师以专业与温度,化解矛盾,守护信任❤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4年9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35%,5年期以上LPR为3.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即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定上限13.4%。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