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证的土地使用寿命

2021-12-01 14: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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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的住宅房是70年,商铺是50年,超过年限后政府会和住户协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使用期限。该使用期限不是指房屋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的期限,也就是说,所有权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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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2024-06-01 12: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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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后续影响是: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房屋一经拆迁很难拿到全额拆迁补偿;房屋不能抵押流转;房屋二次交易影响成交价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买的房子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会有哪些后果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买的房子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会有哪些后果

    内容:“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吴梦云律师
    2022.03.2524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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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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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不需要交纳房产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能是房屋收范围只限于城市、县城或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房地产的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房地产的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

    内容:房地产的土地使用证规定是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那么房地产的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922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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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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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了不动产证还需要办土地证。房产证上是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产证记载的是房屋所有权,而不是土地证,所以是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产权是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是永久,而土地使用权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四十、五十年或者七十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内容:下面,律师365小编为大家带来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抵押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抵押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第六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那么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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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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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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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即对相应的土地具有了使用权(或者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登记范围,可以进行不动产使用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地产的继承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房地产的继承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内容:房地产的继承要交土地增值税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房地产的继承不交土地增值税。(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那么房地产的继承要交土地增值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31128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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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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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房地产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内容: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那么房地产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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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29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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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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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全国实行的是两证合一,即土地证和房产证只发一个不动产权证。因此,只要拥有了不动产权证就说明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其中还包括土地的使用权,换言之,就是只要拥有不动产权证,就可以凭不动产权证到房产核心办理房产交易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 违法加建的房屋能否土地确权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违法加建的房屋能否土地确权

    内容:违法加建的房屋能否土地确权1.违法加建部分房屋不能确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其他必要材料。那么违法加建的房屋能否土地确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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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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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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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土地使用证上不能办理多个房产证。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上海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出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上海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出

    内容:法公布第59号上诉人上海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与被上诉人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沪高民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1993年2月24日,信托公司、新城公司与开发公司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投资组成合资企业虹城公司,上述A地块土地使用权即转为虹城公司。同日,虹城公司与上海房地局签订《A地块出让合同备忘录》载明:双方同意将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延长至2043年10月8日止,与B地块土地使用权期限相同。那么上海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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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569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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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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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括。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土地上建造房屋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合二为一的。土地证有使用年限和土地获得方式。土地使用权是对土地所享有的权利,房屋产权是对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所拥有的权利。同时,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时,要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所以房屋抵押包括土地使用权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 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12种,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12种情况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12种,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12种情况

    内容: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于海明律师
    2023.12.18233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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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算个人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的方法是:增值额×适用税率=(收入-税法允许扣除项目)×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向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 扬中市江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中国银行扬中支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扬中市江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中国银行扬中支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内容:上诉人江城公司、上诉人扬中支行因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民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江城公司通过转让方式从扬中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本案的本诉是江城公司起诉扬中支行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费,而扬中支行反诉是土地管理部门在征用土地中遗漏了补偿安置费问题,两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扬中市江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中国银行扬中支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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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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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建房继承包含土地使用权吗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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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自建房继承包含土地使用权吗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那么自建房继承包含土地使用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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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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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房地产设立抵押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房地产设立抵押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内容:一般来说用房子,是不需要非要用这块儿地的。也就是说房子是跟着地的。有这一点是因为如果说在没有盖好房子之前就把这块地作为了抵押物,要是土地就仅仅指这块儿地而不包括房子,那么这个时候这块儿地和这个房子就应该分开处理了,这很麻烦的。既然想把房子抵给别的人或者是银行了,那么就代表这件事情是两个人都同意的。因为这会损伤到买房子这个人的利益。那么房地产设立抵押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050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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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征房产税的范围仅指的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学校自用的房产,不包括民办企业。《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房地产设立抵押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房地产设立抵押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内容:现如今房屋抵押的状况,层出不穷,对于房屋抵押,我们需要遵循相应的原则,来实现房屋抵押本身所能够带来的价值。也就是在进行房屋抵押的,同时也应一并抵押土地。房屋在进行抵押支持不一定需要抵押土地,但是土地进行抵押的时候房屋一定会随着土地一并进行抵押,也是法律当中称之为的,房随地走。那么房地产设立抵押遵循的原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44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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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而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海口市开发区房地产总公司诉海口市东海房屋开发公司委托开发土地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海口市开发区房地产总公司诉海口市东海房屋开发公司委托开发土地

    内容: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周昌进那么海口市开发区房地产总公司诉海口市东海房屋开发公司委托开发土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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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529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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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由取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人缴纳,土地征用管理费属于当地土政策,不是国家税费。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由出售商品房的开发商缴纳,房产契税、印花税由购买商品房的业主缴纳,建筑税没有,只有建筑施工企业营业税由该企业缴纳。评估费由委托评估的人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舟山市锦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不服舟山市土地管理局土地行政处罚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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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舟山市锦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不服舟山市土地管理局土地行政处罚

    内容:上诉人舟山市锦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舟山市土地管理局土地行政处罚一案,不服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舟山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人舟山市锦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曙明及委托代理人贺浩忠,被上诉人舟山市土地管理局的委托代理人张斌、张晖到庭参加诉讼。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锦明公司先期与海山集团协议联合开发土地并办理了有关审批手续,并无不当。那么舟山市锦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不服舟山市土地管理局土地行政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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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549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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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房地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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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房地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内容: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抵押的,须经土地所有者(代表)大会决议。那么杭州房地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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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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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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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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