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的一方去世了,他的孩子,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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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公平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在公平的前提下进行分割。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再婚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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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的内容不得超出夫妻财产的范围,不得通过约定将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据为己有。那么民法典中再婚夫妻婚前财产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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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再婚家庭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离婚时婚前财产按照协议执行,减少了因分割财产的婚前财产的处理矛盾。婚后财产的分割,那不用说,按照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3.上述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5.婚前财产婚后处分行为产生的收益归属。8.婚前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时间等。那么丧偶再婚婚前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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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时能否约定谁先再婚谁放弃财产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谁先再婚谁放弃财产”没有法律效力因为这种约定侵犯了公民的婚姻自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计划生育是指通过生育机制有计划地调节人口再生产。那么离婚时能否约定谁先再婚谁放弃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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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再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那么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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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以财产条件限制女方再婚是否违法翁某(女)与张某因感情不和,于2008年6月18日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手续,其离婚协议上载明:“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不离家,在女方未再婚前家庭财产男女双方共同所有;女方再婚后,家庭财产及经济收入女方自愿归男方所有。”因此原、被告离婚协议中其它条款仍然有效。那么离婚协议以财产条件限制女方再婚是否违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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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公平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在公平的前提下进行分割。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再婚夫妇共有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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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了保持经济上的合理平等,以及防止婚姻破裂而产生经济纠纷,双方或一方婚前财产较大的再婚家庭应当做婚前财产公证。以避免以后产生财产纠纷,稳定家庭关系。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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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此情况下,就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既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的作用,可以减少婚姻中发生的纠纷。老年人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老年人再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那么老年人再婚需婚前财产公证的四点建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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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时能否约定谁先再婚谁放弃财产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谁先再婚谁放弃财产”没有法律效力,因为这种约定侵犯了公民的婚姻自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我国民法典的婚姻基本原则是什么(一)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计划生育,是指通过生育机制有计划地调节人口再生产。那么离婚时是否规定谁先再婚谁放弃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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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那么再婚个人财产是可以分割的财产吗,一、再婚财产分割之再婚个人财产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再婚家庭,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当然,再婚离婚的话,对与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需要进行争取的,像财产分割就是其中一部分,现实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有一些误解,认为只要是双方结婚了,即使是再婚,无论是谁的财产,都有财产分割的权利,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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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时为了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和谐,双方及子女特定此协议。__二、 男女双方的各自婚前财产不因此次再婚,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及男方子女。婚后,各自婚前的储蓄本金和储蓄利息仍归个人所有。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 甲乙双方的婚前财产由各自原来的子女继承。六、婚后共同财产的继承权按照法律依据执行。那么2022年再婚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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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老人的再婚财产纠纷的处理一"双方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即再婚前财产属于谁的再婚后仍然属于谁。老年人再婚后子女只为自己的父母养老送终妥善处理后事第五是继承关系不变。对于再婚夫妻婚后所形成的财产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的权利而双方子女没有法定继承权只有遗嘱继承权利。这说明再婚可以解决老年人丧偶后在生活情感上的痛苦与无助。需要注意的是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二再婚和初婚享有平等的婚假待遇。再婚的家庭是否可以生孩子目前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存在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情况。那么老再婚要注意什么,老的再婚财产纠纷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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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再婚家庭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婚前财产的范围(含债务)的名称、数量、种类、价法、状况等,将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详细得列一张清单。那么再婚婚前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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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男女再婚婚前财产协议书女方: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准备结婚,共筑爱巢,白头到老。婚前婚后债务约定第一条男方婚前有债务;女方无债务。双方确认男方债务属于共同的债务,结婚后,共同承担。第六条男女双方上述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婚财产第七条为筹办双方婚礼,婚前,女方父母为双方购置郑州房产一处,结婚后,房产只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婚后生活第八条男方应履行对女方所有承诺,尊重女方,爱护女方。第十条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决定权,任何一方不得瞒着对方作出对家庭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决定。那么男女再婚婚前财产合同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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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律师帮助当事人在庭审中和解离婚,法院出具调解书,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再婚夫妻相对来说更需要多理解与包容对方,一旦产生矛盾,不要一时冲动,多理性分析与思考。如果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再婚家庭的3个子女遗产继承纠纷,对于房产购买出资、遗嘱真实性等问题,三人各执一词。元甲律师梳理案件关键点,寻求有力证据,帮助当事人获得了北京朝阳区的房产,获得当事人的赞誉与口碑!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