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有股东限制是什么意思?

2021-12-10 18:30:20
56人收看
吴梦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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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买股票有股东限制的意思就是说,买股票时,若是当天开的户,则当天不能交易,会显示股东限制。什么时候可以交易呢?这就要等到下个交易日就可以交易了。

    《中国人民共和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权益及变动情况,依法严格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在相关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公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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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吴梦云
2025-07-19 18:43:47
吴梦云,北京市天用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从事民商事诉讼业务,对此领域亦有独到研究,代理案件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债权债务相关纠纷等案件。 与此同时,吴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敬业的执业精神,深受客户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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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原始股的收益: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额回报,很多成功人士就是从中得到第一桶金的。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一般来说都有一个限售期的,这个限售期一般都是3年。3年以后,所持有的股份陆续解禁,就可以卖出了。不上市的话,除非公司回购,或者找下家接手,这钱基本就打水漂了。公司回购和下家接手的可能基本为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离婚协议书中股票如何约定和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离婚协议书中股票如何约定和处理?

    内容:离婚协议书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离婚协议中,你们可能还会涉及股票的分割。假如分割他名下的股票,你们在协议中只是写上他名下股票的总市值恐怕过于简单,如果他不履行给付义务,而你起诉到法院后,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那么离婚协议书中股票如何约定和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121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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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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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书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离婚协议书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内容: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法院,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注意到这一点,并明确约定这部分股金为共同财产。那么离婚协议书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267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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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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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纠纷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纠纷

    内容:1994年8月29日,原、被告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约定:被告信托公司接受原告金某某的指定交易申请,指定交易席位号码13095;在履行清算交割义务后,原告金某某有权撤销或变更交易地点的登记手续;在指定交易期间,如发生违约纠纷而导致对方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等。原告金某某第三次要求被告信托公司撤销指定,至第二个交易日即l0月5日,原告金某某的指定交易才被撤销。原告金某某诉称:由于被告未及时为原告撤销指定,造成9月29日至10月5日股价下跌差价损失65325元,请求判令被告赔偿上述损失及利息。那么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843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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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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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公司股东退出流程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公司股东退出流程

    内容:《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 ...。

    孔孟廷律师
    2023.11.2371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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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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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行股份购买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股权需要多久完成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发行股份购买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股权需要多久完成

    内容:那么,一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多久呢,根据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规定,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时间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相关方筹划控制权转让和募集资金不涉及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其实,停牌的原因也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多久息息相关,具体体现为以下三点:1、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

    姚平律师
    2023.11.2376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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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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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凭证,股票是债权凭证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债权凭证,股票是债权凭证

    内容:股票是上市公司为筹集资金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的一种有价证券,是公司资本所有权的表示,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持有者享有上市公司的权利,相应也承担一部分责任,股票是上市公司为筹集资金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的一种有价证券,属于金融资产,5、股票与债券的区别:发行机构不同:股票由上市公司发行,上市公司为筹集资金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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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433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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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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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票停牌的原因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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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股票停牌的原因有哪些

    内容:股票停牌的原因有哪些停牌原因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二、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三、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2006年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决定停牌,直至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停牌证券的复牌时间。那么股票停牌的原因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635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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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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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法律实务中律师如何开展股票交易信息调查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离婚法律实务中律师如何开展股票交易信息调查

    内容:目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上海和深圳两个分公司,其中,上海分公司目前的地址在上海浦东陆家嘴保险大厦,可以在该处查询到所有沪市的股民股票交易信息。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后,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去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中国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对方的股票交易明细。律师如何撰写调查令申请书为公平审理案件,节约诉讼成本,缩短审限,有些地区实行了调查令制度。有权持调查令收集证据的主体在上海目前是律师,且一般需要两名律师共同进行调查,并向法院提供申请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那么离婚法律实务中律师如何开展股票交易信息调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62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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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记名股票的交易方式如下:应当由转让双方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否则应属非法交易。股票持有人交付股票后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原持有人则丧失其相应的股份和股东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股东变更原债务如何追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股东变更原债务如何追

    内容: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转让股权的以应缴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那么股东变更原债务如何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3033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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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股票账户被法院冻结后不能交易。交易需要解冻后才能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股东变更是否清查债务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股东变更是否清查债务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那么股东变更是否清查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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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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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转让其股份通常情况下是可以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根据相关法拉利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且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离婚协议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离婚协议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内容: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法院,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注意到这一点,并明确约定这部分股金为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协议中上,制订必要的条款让代炒人签字,甚至另行制订一个关于股票情况的协议由三方签字,是完全必要的。那么离婚协议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230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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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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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股权登记日(日):确定可以享有本次可转债配售的股东;2、配售缴款日(1日):一般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具体日期以公告为准。3、配售对象:配售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4、配售价格:人民币100元,配售单位:申购单位为1手或1张,具体以账户实际情况为准。5、配售比例:截止配售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持有的股份数,按每股A股股票配售元可转债的比例进行配售。投资者的可配数量可通过“我的持仓”进行查看。6、老股东参与可转债配售后还可参与可转债申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 离婚股票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股票财产如何分配给对方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离婚股票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股票财产如何分配给对方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离婚股票算共同财产吗离婚股票财产的分配方式为股票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冯清琴律师
    2024.03.0438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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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票停牌是什么意思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股票停牌是什么意思

    内容:股票停牌是什么意思停牌是指某一种上市证券临时停止交易的行为。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停牌,是证券交易所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以及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监管约束而采取的必要措施。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停牌原因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二、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三、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那么股票停牌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661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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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股东的权利,不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按《公司法》规定程序办理即可。但有下列情形需慎重对待:第一,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而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此时股东股权转让不可能,是由公司收购,还是通过临时决议同意股东转让股权,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公司控制股东拟转让股权,为保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最好进行审计、评估,以免大股东侵害其他股东情况发生,亦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大股东进行定性、评价。第三,公司对外投资的股权欲转让的,须经董事会乃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作为公司大事项对待,应经审议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股权有什么用,公司股权1%有用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1%股权有什么用,公司股权1%有用吗

    内容:持有1%的股份有什么用法律分析:一般而言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只要是在法定的场所并依法定方式就可自由转让股份公司股份,但是以下几种人转让股份有一定的限制:(1)股份公司发起人: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也有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杨一凡律师
    2023.11.2354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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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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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上市公司可以进行股权交易吗

    内容:上市公司可以进行股权交易吗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任何人持有此种股票就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凭持有的股票对公司主张股东权,享有该股票所代表的权利。(二)、记名股票的转让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那么上市公司可以进行股权交易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789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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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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