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

2021-12-12 21: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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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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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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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吴梦云
2024-05-18 12:49:28
吴梦云,北京市天用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从事民商事诉讼业务,对此领域亦有独到研究,代理案件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债权债务相关纠纷等案件。 与此同时,吴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敬业的执业精神,深受客户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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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如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内容: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县国土资源局依据申请实地审查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及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3、审查符合要求的,县国土资源局对申请予以受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4、依法批准后,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临时用地批准书》。那么如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4.27257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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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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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

    内容:2、法律分析: 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1、法律分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4、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许瑞林律师
    2023.11.2934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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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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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将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等列为单独或者合计持公司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事由。具体到本案,因李杰自2012年11月起不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导致公司连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无法继续,公司的存续势必造成股东重大损失,且其与刘梅之间的矛盾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符合上述规定的公司解散情形,刘梅所持股份超过公司表决权股份的百分之十以上,可以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散公司。
  • 反担保成立的条件以及银行贷款股东反担保责任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反担保成立的条件以及银行贷款股东反担保责任

    内容:反担保成立的条件1、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也就是说,在反担保法律关系中,只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三种担保形式才能同时产生三方法律关系主体,因此,反担保只能存在于保证、抵押和质押之中,而不能存在于留置和定金中。银行贷款股东反担保责任反担保的目的在于保障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所以,反担保的责任是反担保人在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向被保证人追偿时,依法承担反担保合同或条款中确定的弥补保证人损失的责任。那么反担保成立的条件以及银行贷款股东反担保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34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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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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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临时监护人条件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申请临时监护人条件是什么

    内容:申请临时监护人条件是什么1、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相关法律知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二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那么申请临时监护人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18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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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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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公司股东退出流程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公司股东退出流程

    内容:《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 ...。

    吴梦云律师
    2023.11.2366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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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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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注销后股东承担注销公司所负债务的条件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公司注销后股东承担注销公司所负债务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公司注销后股东承担注销公司所负债务的条件有哪些目前我国很多公司未经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退出市场由此给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公司注销后股东对下列情形仍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1.股东出资瑕疵。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如果股东出资后又抽逃、转移部分或全部资金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显然违背了资本充实原则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公司注销后股东承担注销公司所负债务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2561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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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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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大会的召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1、股东大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2、召开会议前二十日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通知各股东;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召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债权人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条件有哪些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债权人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最多只有利息。滥用公司法人人格逃避债务是引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事实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条件。债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因为股东的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而遭受到了损害。股东所承担的连带责任性质应为补充连带责任即应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只有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方才由股东承担责任。那么债权人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1.3084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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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异地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异地办理身临时份证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异地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异地办理身临时份证

    内容:3填写个人信息按照格式编辑个人信息并发送至庆元公安微信公众号示例(点击放大)个人信息(模板)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申请人户籍地址:申请人现住地:申请人联系电话(必须与申领二代身份证时登记的号码保持一致):收件人姓名、收件人地址、收件人电话:40578-6271101电话告知完成上述步骤后,请拨打左侧电话告知,操作步骤1上传照片正式身份证办理后,将《领取凭证》拍照发送至庆元公安微信公众号,可以订阅哦异地申领临时身份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户籍地在庆元县内,2、具备异地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条件,5扫码支付审核通过后,请扫描右侧二维码支付临时身份证工本费,3、异地申领二代身份证并已办结。

    张芸律师
    2023.01.117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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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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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代位诉讼的条件具体包括:1、公司不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建筑业临时工工伤社保赔偿条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建筑业临时工工伤社保赔偿条件

    内容:临时工作为非正式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均应由用人单位给予,予以医疗抢救,临时工也不例外。当遭遇工伤时候,建筑业临时工工伤社保赔偿条件是什么呢?大律网专业律师作出了相关的总结。

    王熙律师
    2021.10.2365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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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那么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985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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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出诉讼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出诉讼吗

    内容:三、公司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实践经验在实践中,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以下是一些实践经验:收集证据:股东在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前,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证明公司的利益受损和股东的资格等方面的情况,一、公司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代表公司利益的受损:当股东代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股东有权提起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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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1069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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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7、资源整合能力:控股股东应当具备资源整合能力,能够有效地整合内外部资源,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4、资金实力:控股股东应当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以便在公司面临资金需求或市场风险时提供必要的支持,5、管理能力:控股股东应当具备高效、专业的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内部管理、业务拓展及市场开发等工作,一、控股股东的定义与职责控股股东是指通过持有公司股份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并具备控制公司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任免权的股东。

    段建国律师
    2023.11.0978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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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分包可以包含哪些材料费(劳务分包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劳务分包可以包含哪些材料费(劳务分包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建筑劳务公司需要什么资质1、所需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注册劳务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制度,采用公司组织形式,并办理行政许可证件,劳务分包资质要求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谁知道注册劳务公司需要那些条件和手续1、劳务派遣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性,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姚平律师
    2024.01.1760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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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号牌申领条件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临时号牌申领条件

    内容:临时号牌申领条件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4、在本地购车要驶往外地时需到本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往外地反之相同5、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那么临时号牌申领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69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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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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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牌照申领条件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临时牌照申领条件有哪些

    内容: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一般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第二百四十六条 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责任区域性。以便驶回本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地;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4、在本地购车要驶往外地时,需到本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往外地;反之相同。那么临时牌照申领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1649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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