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东能查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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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主观: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代持股东的退出方式是:获得实际出资人同意后,通过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来退出,代持股东的退出方式是: 获得实际出资人同意后,通过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来退出,法律分析:股权代持协议解除后,隐名股东有权要求显名股东返还代持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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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时候股东不需对其他公司债务负责任。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代持股份是否承担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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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法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4、股权代持是合法的,但实际出资股东虚假出资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股权代持是合法的,但实际出资股东虚假出资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代持股权主要指的是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且内容合法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4、股权代持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且内容合法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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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如有,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 公司债权人 的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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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此,最好在设立代持股时,双方签订明确的代持股协议,对代持股人损害实际出资人的情况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为了防止代持股人在实际出资人不知情情况下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因此代持股协议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由其他股东在协议上书面认可。这样其他股东也可以制止代持股人的违约行为。为了防范万一,实际出资人一方面要签订全面、细致的代持股协议并及时办理公证,另一方面要注意搜集保存好证明代持股关系的证据,比如代持股协议、出资证明、验资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登记资料等。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质押权代持的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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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实践中,股权转让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因为《公司法》对其作出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如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造成实践中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等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收购股东的股权,这类纠纷也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股权转让纠纷列为第三级案由,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即股份转让纠纷)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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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权代持法律风险: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不能规避的法律风险 名义股东恶意侵犯实际出资人合法权益 由于在工商部门向外公式出来的信息上,名义股东是公司唯一合法股东,如果实际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导致实际股东无法通过名义股东来参与公司的管理,股权代持人的风险有: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显名股东恶意侵害权益的风险、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风险、显名股强制执行的风险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股权代持协议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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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以股东认购股份后由他人代持股份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公司债权人将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那么民法典中企业有债务代持股份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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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法人代持股份公司债务会个人承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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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有,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以及还有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再者就是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的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二)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 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利,法律主观: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具体:名义股东更容易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相关风险,股权代持协议要点有:(1)只要不违反合同第五十二条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签署的股份代持合同即属有效协议,并成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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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若显名股东只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未与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实际上还没有转移,隐名股东一经发现此情况的,可以立即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转让协议。那么股份代持质押担保该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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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对股权代持的问题处理作出了司法解释,首次明确表明了我国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投资人的股东资格的确认,对于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司法解释三规定只要相关协议不存在《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则应认定代持协议合法有效,一般情况下,如果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就股权及收益归属产生纠纷发生争议时,他们之间的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就备受关注,对此,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对&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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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然而,这种安排可能涉及到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因此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以确保其合法性:1. 明确协议的主体:合同的主体应该清晰明确,包括代持人和实际所有人的身份,税收风险:在股权代持期间,如果隐名股东计划解除代持协议,可能会面临税收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名义股东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扣缴个人所得税等,4. 明确解除代持的条件和程序:协议应明确在什么条件下和如何解除代持安排,包括股权如何转移回实际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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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隐名股东属于被禁止或限制实施投资行为的人,或者其拟投资的企业所在的行业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投资的特定行业,则股权代持协议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目的,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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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03相关案情(案情: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原告:侯某(男),被告:张某(女)系侯某前妻、隐名股东,第三人:洪某系显名股东,第三人:广德建材公司,案由为离婚后财产纠纷,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三人洪某持有的第三人广德建材公司33.33%的股份,被告系第三人洪某名下的隐名股东,占上述股份的三分之一,即占11.11%的股份,04原告侯某要求判令:确认及分割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有第三人广德建材公司的11.11%股份(出资额111.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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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隐名股东引发的协议无效纠纷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权,协议约定C为实际出资人。后D擅自将股权转让给E,E不知代持关系并完成工商变更。C起诉要求确认转让无效。 法院裁判要点: 1. 代持协议本身有效,但D作为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符合“商事外观主义”,E善意取得股权; 2. C仅能依据代持协议向D索赔,无法追回股权。 风险提示: 隐名持股协议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风险; 若涉及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代持协议可能因违反监管规定直接被认定无效。 法律建议:规避瑕疵股权协议风险 尽职调查:受让股权前核查公司账目、出资凭证、债务情况; 协议条款:要求出让方承诺“股权无权利瑕疵”; 约定若存在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工商登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避免“一股二卖”;
【离婚时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律师教你5招做好财产保全!💼】 ✨ 感情走到尽头不可怕 可怕的是人财两空! 今天分享离婚财产保全必看攻略 关键时刻守住你的合法权益❤? 🔒【五大核心操作指南】 1?? 📝 立即申请财产保全 发现对方有转移迹象时 24小时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冻结房产/账户/股权等资产 (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 2?? 🕵?♀? 证据链完整收集 ✅ 银行流水异常转账记录 ✅ 房产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 公司股权变更文件 ✅ 贵重物品购买凭证 (Tips:可申请法院调取支付宝/微信交易记录) 3?? 🚫 区分个人财产 婚前全款房/父母指定赠与 人身损害赔偿金等 记得单独存放相关证明文件 避免被划入共同财产分割 4?? 📄 签署婚内协议 (重点!)双方签字确认的 《财产约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5?? ⚖? 律师介入调查 通过律师函调取: ? 对方隐匿的境外资产 ? 虚拟货币钱包 ? 代持股权证据 ⚠? 注意事项: ❗? 冷静期更要关注财产动向 ❗? 不要擅自处理共同财产 ❗? 微信/短信记录都可作为证据 ❗? 发现异常立即做证据保全公证 💡 暖心提醒: 离婚律师团队提供1v1风险评估 ▶? 财产申报表模板 ▶? 全国法院保全指引 ▶? 反转移财产取证清单 婚姻结束也要体面退场 但绝不做任人宰割的小白兔! 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才是真正的新生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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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股东五十万货款还能要吗?我给一家公司送了一批货,这个公司呢欠了我五十万块钱,但这个公司的名称和领导呢都变更了,如果说有这个货款的合同,基础的事实已经固定下来了。那现在就是你所担心的就是对方的领导和名字都已经变了。这个在法律上还是很明确的,就是公司换领导换法人,然后并不影响你的这个责任的一个承担,也就是变更之后的公司还是需要继续来承担这个债务的。那我就放心了,这个货款是很容易能够拿到钱的啊,先给对方发一份律师函,如果说对方不给的话,还是尽快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难,这个事很好解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