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登记吗?

2021-12-13 18: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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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荣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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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如果办理了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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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李广荣
2024-05-04 10:47:38
李广荣律师,研究生学历法学专业;执业证号:11101201911105544;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李广荣律师擅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合同纠纷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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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承包土地合同纠纷怎样处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承包土地合同纠纷怎样处理

    内容:法律分析:土地承包经营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承包土地合同纠纷怎样处理1、法律分析:因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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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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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不登记也可对抗第三人,那是土地承包有合同就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村里一般签订合同就生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土地承包子女户口转非能继承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土地承包子女户口转非能继承吗

    内容:承包人死亡后,子女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你要求登记的,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按照承包方案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将土地承包到每一个农户家庭。那么土地承包子女户口转非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154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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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包合同纠纷,没有签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承包合同纠纷,没有签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内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3、根据法律规定,未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一般是无效的,除非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已经接受的,合同成立,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 (1)协商解决,未签订书面土地承包合同的情况下承包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吗1、法律主观: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如果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土地承包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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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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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如果办理了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违约土地承包合同怎么赔偿,土地承包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违约土地承包合同怎么赔偿,土地承包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内容:3、土地承包合同违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赔偿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3、土地承包合同违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赔偿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土地承包合同违约赔偿标准1、土地承包合同违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赔偿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合同的一方出现违约的,违约方要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违约赔偿数额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孔孟廷律师
    2023.12.2276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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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向村里,乡镇政府部门申请补加土地确权证上的名字。所以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所以登记错了也不要慌张。更正时要带上变更的书面请求 ;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第十二条 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2、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3、如实、及时地登记有关事项;4、需要实地查看的,应进行查验。在实地查验过程中,申请人有义务给予协助。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承包方。发包方不得为承包方保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 承包土地上房屋出租是否有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承包土地上房屋出租是否有效

    内容:农村村民可以承包农村集体上的土地,土地承包是土地流转的方式之一,土地承包需要办理登记,承包人才取得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那么承包土地上房屋出租有没有效?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翁玉素律师
    2021.11.0475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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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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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不需要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不以登记为生效的要件,土地经营权的设立以土地承包合同生效为准。登记制度是土地等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方法。其功能是对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产生公示作用。登记不仅可以表彰物权的设立,明确归属而且有助于解决物权的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土地承包合同最新样本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土地承包合同最新样本

    内容:土地承包合同最新样本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因_________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互换标的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坐落于_________。甲乙双方仍然要按照发包时确定的该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该地块原来负担的义务,双方享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并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那么土地承包合同最新样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1.12.10101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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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土地承包费怎么解决,拖欠土地承包费合同会解除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拖欠土地承包费怎么解决,拖欠土地承包费合同会解除吗

    内容:李先生在起诉时,详细陈述了案件事实,提供了相关证据,并要求村委会支付拖欠的土地承包费和赔偿经济损失,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支付拖欠的土地承包费和赔偿经济损失,李先生的权益得到了维护,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要求承包方支付拖欠的土地承包费,并赔偿您的经济损失,结语:拖欠土地承包费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如果您遭遇了这种情况,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李先生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合法有效,村委会拖欠土地承包费的行为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杨一凡律师
    2023.11.0788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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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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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集中开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和亿万农民切身利益。 开展这项工作,有利于强化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稳定农民土地经营的预期,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有利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激发农村生产要素的内在活力,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管理,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拖欠土地承包费怎么解决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拖欠土地承包费怎么解决

    内容:在仲裁过程中,应当提交相关证据和资料,证明对方存在拖欠土地承包费的行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提交相关证据和资料,证明对方存在拖欠土地承包费的行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履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保存工作避免出现纠纷或损失等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拖欠土地承包费的情况发生,总结 解决拖欠土地承包费的问题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与对方协商解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等,在签订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加强风险意识避免出现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并注意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损失扩大化等问题发生。

    张旭律师
    2023.10.2525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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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争议解决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争议解决

    内容:因村组织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土地承包解释》第六条规定,(1)发包方未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的,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承包合同约定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短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期限,承包方请求延长的,应予支持,口粮田&rdquo,责任田&rdquo,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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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1433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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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浅谈怎么认定土地承包合同效力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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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民法典浅谈怎么认定土地承包合同效力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故承包方在土地承包期满后可以在同等条件下要求优先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那么民法典浅谈怎么认定土地承包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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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259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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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法2023年最新政策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土地承包法2023年最新政策

    内容:进城落户农民如何登记整户进城落户,迁入设区市的,不再进行确权登记,依法收回其承包土地,同一村组农户转让、转包、互换的土地如何登记上述三种土地流转方式流转的土地,流转双方没有纠纷的,均按现占有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规划整理的土地如何登记根据土地整理前各农户的地块信息,合理确定相关农户的承包地块,然后按重新确定后的地块进行登记,鼓励同一村组农户进行承包地块互换,将分散的小地块能过互换形成集中的大地块进行进行登记,既利于农户规模种植,又利于对外有偿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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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0980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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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注意事项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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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注意事项

    内容: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那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177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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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法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法吗

    内容: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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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811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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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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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内容: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那么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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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包土地征收如何赔偿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承包土地征收如何赔偿

    内容:(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法律主观:土地承包期内被征地应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收的承包地是耕地的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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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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