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可以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2021-12-14 06: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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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

    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严重违反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1)擅自转租、转让、分租、出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2)任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受损;(3)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4)无故拖欠房租达6个月以上。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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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9 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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