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人身伤残赔偿法院判决扣除40%

2021-12-14 17: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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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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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人身损害赔偿判决后,可再起诉追加赔偿。因他人侵害人身造成的损失,在经法院判决赔偿后,受害者如果发现有另外的损失、或后期又产生了医疗费用等损失的,仍可以再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第一次判决内容之外的损失。退休规定:国务院规定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有些特殊情况可以提前退休,像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身体有伤残的可以提前退休。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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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黄东洁
2024-05-18 12:23:34
2013年开始进入法律领域工作,执业以来办过600余起案件,积累了众多办案经验。她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准则进行到底,用结果说话,获得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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