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汽车停在路边交管部门划分的车位中,被电动车追尾导致车辆受损严重,交警来查看后认定电动车一方全责,电动车车主也认责,但是修车地点协商不好,电动车主要求去他指定的朋友家的修理厂维修,我不认可这个,对我没有保障,我要求去正规4s店维修,他不认同,直言让我找保险公司,这我不同意,我没有交通责任,如果我找了保险,明天我的保费会上涨。两方无法协商出一个都认可的结果,我想问下,这个修车地点是谁来定呢?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车被刮了对方全责想私了怎么做才不会吃亏首先需要知道对方是全责错就在对方那协商的时候自己是占理的方有着定主导权。在私了的时候要注意如果是事故较大的话就不要私了应该立刻报警或者报保险去4S店定损维修因为大事故般情况下是很难看出车辆内部是否有连带的严重损伤报保险和报警只要是为了通过4S店交警、保险公司介入能有效的防止对方耍赖拒赔或者坑你再就是4S店维修是有保障的也是为了防止以后车辆出现问题想找人都找不到投诉无门等如果后续出现问题可以联系4S店协助解决。但如果是小事故私了的话最好是找第方双方认可的话就很好办。那么车被刮了对方全责想私了怎么做才不会吃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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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需要赔偿,但这是乙实际发生的费用,与事故有因果关系,应当由甲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需要赔偿,但这是丁实际发生的费用,与事故有因果关系,应当由丙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认为,丙负事故全部责任,给丁造成了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用和修车期间的合理交通费用,法院审理认为,甲负事故全部责任,给乙造成了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用和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最终,法院判决甲赔偿乙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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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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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定损后车辆维修费用谁出4s店定损以后当事人的车辆的维修费用由两块组成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当事人垫付而后根据修车发票到车主的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另一块就是后车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部分应当由后车车主或肇事驾驶员予以先行支付然后由对方自行到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支付。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现场物品或被害人的钱财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被抢。如是载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除将此情况报警方及消防人员外还要做好防范措施。那么定损后车辆维修费用是车主垫付还是保险公司直接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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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修车陷阱的应对方法有哪些目前,汽车维修企业按国家标准的规定分为三类。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同时应要求修理厂提供检验项目清单,以便日后可根据清单追究责任。那么修车陷阱的应对方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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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骑电动车的闯红灯已经违反交通法相关规定,电动车驾驶人应该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机动车无责或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具体需要交警部门做出责任认定,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该怎么认定在电瓶车闯红灯被车撞的情况下,认定责任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交通规则:根据一般交通规则,闯红灯是违法行为,因此电瓶车闯红灯的行为本身存在过错,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划分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的,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划分正常情况下电动车闯红灯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正常情况下电动车闯红灯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事故责任: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规定,一般情况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如电瓶车)发生碰撞时,机动车负有主要责任。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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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汽车折损费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即维修费用,争议不大的情况下可由事故双方协商确定,如需保险公司介入,则应选择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机构或4S店,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所以选择保险人指定的维修机构可以确保实际维修费用与定损单差异不大,否则需要进一步举证证明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法院可以酌情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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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电动车撞了对方全责不赔偿的,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若是对方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有保险,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赔偿;也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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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车辆出事故在4S店维修需要垫付维修费吗不用的。在4S店修车都是在报保险之后,并且是在最后提车验收结束后进行付款的。车辆损失情况必须经过车主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定损拍照,定损单须三方共同确认,并且在维修工单上详细记录车辆到店时的情况,车主签字后进行维修。2,车辆维修的流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车辆维修完毕回店交接后,详细记录车辆预计移动公里数及实际移动公里数。4,定损维修的车辆享受原配品质标准,并保证经中银保险核损同意的案件无差价。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要我垫付修车费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队认定你方全责的,那么就对方的车辆损失你方是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那么车辆出事故在4S店维修需要垫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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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电动车撞人后应该立即报警的情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那么电动车撞人后应该立即报警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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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网友提问案情我在苏州工作前天夜里我把车停在路边人行道上昨天早晨4点多我去开车发现车体被人为严重砸毁所有玻璃全碎个轮胎被扎车身严重损坏。今天我们专门就此事询问了别人听说可以理赔这种情况赔70于是我们赶紧联系保险公司定损但是车已经快修好了只剩下少部分需要喷漆以及安装玻璃因此这时保险公司以未定损先维修为由表示拒赔然后我们联系民警开具了证明同时民警表示如果保险公司需要可以提供当时的现场照片所以保险公司只好在4S店拍照后离开后来我们又打电话咨询定损及赔偿事宜这时保险公司又说因为我们没有在现场报案表示拒赔现在修车据估计费用在4000左右。那么网友提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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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肇事方全责修车费的处理可以双方协商。一般来说有以下方式1、肇事者垫付相关费用2、自行修理支付相关费用再由肇事者赔偿3、在肇事方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由保险公司直接与修理厂结算。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应该立即拨打120抢救生命。因此在保险公司人员到来之前车主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应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后的十天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必要的事故单据。车辆维修完成后进行理赔。那么对方全责谁垫付修车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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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并且会对报案经过进行录音因此车主在电话、现场描述事故经过时一定要谨慎如果两种描述方式差别过大保险公司可能会对事件经过进行核查。发生双边事故应拍照“留念”与王先生相比小李则有些倒霉。有些车主为了省事发生事故后会离开事故现场并私下协商出另外一个“事故”地点。据孙华介绍拍照片也有很多技巧车主要注意所拍的照片清晰并且反映事故的原因以及受损部位。结果对方并未提到如何定损理赔的事反而告诉她这种事故可自行到4S店维修无需报案。该朋友告诉陈小姐查勘人员应认为这是一宗假赔案因此不愿意进行理赔。那么机动车出险要怎么维护自身利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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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般来说有两种情况1、定损金额在2000元以内属于快速理赔范围之内如果责任方负责定损的保险公司理赔员不需要对方提供维修车辆后所开具的修车发票就可以给予赔款的。通常是受损车辆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全责方不愿意先行垫付费用的情况可能会是有种情况是本身可能就是没有保险或是仅有交强险由于事故的后果较为严重赔偿能力有限或是根本就无法承担赔偿责任。通常在实际中作为受害者只能是通过交警队的主办警官出面为你作出协调责令加害方积极面对事故的善后并为之为你垫付费用。毕竟通过公了的交通事故的案子对方是无法逃避赔偿责任的。因此不必为此而担忧。那么般来说有两种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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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私了”的六个步骤之六:撤除现场协商赔偿现场勘查完毕,双方共同认可了事故事实后,应当自行移动车辆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然后进行赔偿问题的协商。那么撤除现场协商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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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甘肃的客户在自驾出游途中发生车辆自燃,保险公司和4S店来回推托责任,保险公司拒赔,4S店不认可鉴定结果,万般无奈之下,陈先生委托北京天用律所顺利通过和解拿到赔偿款,主动要求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三人经商议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间分歧较大,两人退股, 导致后期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869万欠款该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议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经招投标取得某县区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工程的施工。 经由市政建设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与工程公司商谈一致,将工程中的其中五个标段的施工进行转包。 胡先生与沈某、孙某三人经过协商,由胡先生和孙某负责出资,沈某负责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该标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设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开始施工。 由胡先生与孙某负责现场项目施工管理,组织人力、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并在现场临时搭建混凝土搅拌站,对上述标段进行实际施工。 两人退股导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共同补签《项目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围、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资金、财务管理等内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期、定价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在合作期间出现分歧,故沈某、孙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继续施工,各方签订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孙某相应股份转让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继续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义务,并交付业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还剩余约869万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请仲裁要回全部款项 2020年—2023年间,胡先生无数次与多个合作方沟通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与矛盾,所以款项一拖再拖,一直未解决工程款纠纷。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师帮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导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施工情况记录、合作协议书、结算会议纪要等全面的证据资料。 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两位资深的天用律师参与出庭。庭审中,天用律师对全面的证据进行观点论述,对被拖欠的工程款据理力争,得到了仲裁院的认可与支持。 经合议,仲裁庭裁决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万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担; 3、本案仲裁费由胡先生承担20%,由工程公司承担 80%。 经过天用律师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诉求达成,胡先生对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当事人郑先生骑电动车与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地点北京,对方全责,导致当事人三踝骨折。元甲律所专案组与保险公司和解谈判,快速调解,帮助当事人拿到26万元赔偿款!专业高效的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早日解决纠纷,早日安心养伤!
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判决包括调解书、支付令。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车祸死亡,家属对责任划分不认可,复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点多,在北京市某条高速上发生了一起悲剧。 老王正驾驶着货车为东家送货,在行驶过程中没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辆重型货车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两车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驾驶的货车严重毁损! 七零八落的车辆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货车原本的样子了,更严重的是老王当场就被车祸夺去了生命。 随着交警不断深入处理,逐步查明了对方司机的后方反光涂装不合格、车辆超载等问题,但仍没拗过追尾这条“大腿”,给老王定了个主要责任。 拿到事故认定书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老王作为家里顶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顾;下有3个子女,尚未成家立业;妻子也年过半百,无经济收入。 面对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这些天都在泪水中度过。 在悲痛之余,让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对主责不认可,怎么申请复核更改责任的问题。 他们一无显赫的家世背景、二无广泛的人脉资源,打听来打听去也只限于亲戚朋友的七言八语,也没有得出个所以然来。 复核申请的时间很短,按以往的经验来看复核成功的难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认为,眼下最紧急的是找一家专业的律所来处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帮他们提请复核,查清事实争取责任。 02 律师专业复核 成功更改责任 元甲律师团队介入后,协助家属一同梳理事故情况及复核思路,在蛛丝马迹中有了重大发现: 对方在询问谈话中有明确表示过其车辆出现故障,而这一事实却并未被交警在认定书上写明。 元甲办案人员抓紧短暂的复核时间向警方申请查阅卷宗,明确了对方的货车型号及笔录中记载的自认车辆发生故障的情况。 “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正规货车......”种种迹象在专业的元甲交通办案团队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为严格的车辆故障处理规范,而且目前正规的重型半挂车都统一装配了北斗车辆行驶数据记录仪记录行驶速度。 元甲团队以此为切入点,强调对方车辆发生故障后处理不当,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增添其他车辆行车风险的重要原因,向复核机关提请了复核。 在元甲律师的专业处理和不懈努力下,终于迎来了好消息! 复核成功改变责任比例,从认定老王为主责,到以原交警队部分事实未认定为由发回重新认定,成功改判为双方同等责任! 03 案件亮点 抓住目前正规货车统一安装北斗监控系统的新形势让对方车速情况有迹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驶的特殊规定为切入明确对方被遗漏的严重违法事实。 04 办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锁定可能通行的道路,这是办案人员久经锻炼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寻求拥有这份能力的专业人士来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阴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来。坚持不懈,据理力争,才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复核中,上级复核机关受理复核后仅对复核提出的异议及事故卷宗进行书面审核,如复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认定中的错误,则大概率会收到一份维持的结论。 事故认定经过专业人员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复核,并匹配相关证据,才有可能削尖了脑袋,成为复核成功的那10%!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