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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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可以拿存钱时的存单找银行,后期也可以诉讼2、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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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当天办理质押登记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当天办理质押登记吗?
内容:5、签订存单质押借款合同银行确认并向出质人出具存单保管收据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那么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当天办理质押登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071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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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据案件确实有可能被刑事拘留的,建议律师一起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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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银行怎么起诉(起诉银行怎么起诉范本)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起诉银行怎么起诉(起诉银行怎么起诉范本)
内容:《民诉法》对起诉的要求和对起诉状内容的要求规定如下: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一些银行人员多利用老年人对金融知识不了解,和老年储户套近乎等方式,让当事人在业务单上签字,所以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一定要问清楚银行工作人员给你办理的业务才能签字。
王熙律师2024.01.1745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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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拿存钱时的存单找银行,或者就报警,警察不解决就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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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有资质规定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有资质规定吗)
内容: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有七种方式:直接催收:这是银行针对逾期贷款的普遍做法,应注意以下问题,所以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主要的方式可以说就是转让,三、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三、商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实际运作中的风险性:不良信贷资产证券二、关于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资产管理公司项目组撰写处置方案进行报批,资产管理公司有时是根据资产特点主动组包并进行招商,但大多数情况下是根据客户提出的需求确定处置标的。
张芸律师2024.01.1964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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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还有多久到期?如果时间不长的话可以到期后在办理财产继承,如果时间比较长的话就需要和银行沟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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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是什么
内容:对所有权有争议的、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例如银行内部经办人员在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时,轻信客户提出的不能够将其作为质押贷款存单交由银行的理由,没有占有存单,放弃了质押权,届时客户不履行出质义务,从而引起贷款风险。那么大额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055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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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
内容:第五条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定期存单作质押的小额贷款,存单开户银行可授权办理储蓄业务的营业网点直接受理并发放。各商业银行总行可根据本行实际,确定前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额度。第六条以第三人存单作质押的,贷款人应制定严格的内部程序,认真审查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发生权利瑕疵的情形。第八条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以存单作质押申请贷款时,出质人应委托贷款行申请办理存单确认和登记止付手续。第十三条 办理存单质押贷款,贷款人和出质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或者贷款人、借款人和出质人在借款合同中订立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质押条款。那么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06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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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内容:也许有人会问,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呢?由于每个借款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在申请存单存款质押贷款时,银行最终确定的贷款利率可能不同。一般来说,存单质押贷款利率很少下浮,并且最多下浮10%,而大多数时候都会上浮。因此,存单质押贷款用于应急比较合适。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那么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1042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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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您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及诈骗罪了,建议您立即停止该行为,并消除、弥补已产生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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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名下的定期存款取走了,法院能查到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名下的定期存款取走了,法院能查到吗
内容:另外没有经验的当事人或律师只会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没有申请法院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法官一般只要求银行打储蓄余额而对于取款的历史记录不再过问就有可能使得对方在法院查询之前取走的存款被隐蔽掉因此提醒当事人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细,离婚时名下的定期存款取走了,法院能查到吗可以查到没有转移方可向法院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现在绝大多数银行已经完全拒绝律师持法院的调查令进行储蓄查询了查询银行储蓄信息只能通过法院,现在绝大多数银行已经完全拒绝律师持法院的调查令进行储蓄查询了查询银行储蓄信息只能通过法院,可以查到没有转移方可向法院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2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
李维律师2022.01.1529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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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单质押贷款利率的内容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银行存单质押贷款利率的内容是什么
内容:如果您在银行有存单,那么,你可以选择银行存单质押贷款,有关银行存单质押贷款利率以及银行质押贷款申请资料、办理流程的问题,律师365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由于每个借款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在申请存单存款质押贷款时,银行最终确定的贷款利率可能不同。一般来说,存单质押贷款利率很少下浮,并且最多下浮10%,而大多数时候都会上浮。因此,存单质押贷款用于应急比较合适。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那么银行存单质押贷款利率的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045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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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需要看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起诉情况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解决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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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可以单方解除借款合同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银行可以单方解除借款合同吗
内容: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也可以免除全部债务。那么银行可以单方解除借款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7515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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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婚前明确了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婚后也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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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帮别人担保可以解除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银行帮别人担保可以解除吗
内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那么银行帮别人担保可以解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1.3076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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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能会冻结您银行卡内现金,及时联系银行说明情况,并报警处理,妥善保管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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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加强股权质押监管文件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加强股权质押监管文件有哪些
内容:主要股东是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以及对商业银行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六、商业银行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要督促辖内商业银行持续完善股权质押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并定期加以评估。那么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加强股权质押监管文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025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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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单质押冻结,相关知识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定期存单质押冻结,相关知识有哪些
内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可见对于设有物权担保的财产,法院仍有权采取冻结措施。虽然物权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担保物权人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排除其他债权人的权利。那么定期存单质押冻结,相关知识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011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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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找银行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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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是怎样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各商业银行总行可根据本行实际,确定前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额度。第六条以第三人存单作质押的,贷款人应制定严格的内部程序,认真审查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发生权利瑕疵的情形。第八条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第九条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按国家利率管理规定执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以存单作质押申请贷款时,出质人应委托贷款行申请办理存单确认和登记止付手续。第十三条办理存单质押贷款,贷款人和出质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或者贷款人、借款人和出质人在借款合同中订立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质押条款。那么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055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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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内容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内容是什么
内容: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一、 总则1、 为加强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那么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07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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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子女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此案历经一审和二审,帮助当事人获得北京房产10%份额、公司股权、银行存款、租金等合理财产,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权益。当事人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口碑价值得到认可!北京法律咨询 73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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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王熙 30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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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450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50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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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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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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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未留遗嘱,妹妹和弟弟合伙想与姐姐多争遗产份额,元甲律师多方努力帮助姐姐收集相关证据,最终法院判决父母遗留的2套北京房产、银行存款、抚恤金等财产由3个子女均分。元甲婚姻家事 156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