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伪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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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所述,民事伪造证据的认定并非易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从证据的充分性、目的动机和证据的完整性等多个方面进行细致分析判断,本文将从证据伪造的定义、法律规定、判断标准等各个方面进行探讨,为您剖析民事伪造证据的奥秘,伪造证据的行为往往需要对原始证据进行修改、捏造或者隐瞒,对于伪造证据行为,我国法律是严厉禁止的,并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简而言之,伪造证据就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制造、篡改、破坏或隐藏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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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伪造公章会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那么伪造公章会构成什么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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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偷盖公章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伪造公章的构成犯罪,伪造公章的立案标准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如果使用公文印章,骗取钱财,一般构成诈骗罪。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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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前夫伪造离婚协议偷走房产是不是诈骗行为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诈骗。前夫伪造离婚协议“偷走”房产年前,王女士与朱先生离婚,双方协议约定,房子给王女士,朱先生拿经济补偿。存档资料显示,前夫是凭借离婚协议书完成产权变更手续的。王女士向房产局抗议,称前夫提供的离婚协议书是伪造的,要求撤销产权变更。律师给她设计了两个诉讼,先告房产局要求撤销产权变更书,再告前夫朱先生,要求履行离婚协议书,协助她办理过户。诉讼过程中,王女士申请对前夫提供给房产局的离婚协议书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协议上民政局的公章系伪造。那么前夫伪造离婚合同偷走房产是不是诈骗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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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协议上加盖假公章构成诈骗罪吗借款协议上加盖伪造的公章的,如果骗取贷款数额达到较大的或者有情节严重情形的,就会构成贷款诈骗罪,是属于诈骗罪的一种。那么借款协议上加盖假公章构成诈骗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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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前夫伪造离婚协议偷走房产是不是诈骗行为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诈骗。案例前夫伪造离婚协议“偷走”房产年前王女士与朱先生离婚双方协议约定房子给王女士朱先生拿经济补偿。存档资料显示前夫是凭借离婚协议书完成产权变更手续的。王女士向房产局抗议称前夫提供的离婚协议书是伪造的要求撤销产权变更。律师给她设计了两个诉讼先告房产局要求撤销产权变更书再告前夫朱先生要求履行离婚协议书协助她办理过户。诉讼过程中王女士申请对前夫提供给房产局的离婚协议书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协议上民政局的公章系伪造。据了解借款公司也在努力维权他们认为朱先生涉嫌诈骗已经向警方报案。那么前夫伪造离婚协议偷走房产是不是诈骗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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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任何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所谓伪造是指制作机关以外的人在无权限的情况下冒用制作机关的名义制造假的公文、证件、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武装部队的印章是指武装部队使用的单位公章、各种特殊用途的专用章及用于公务的个人印章。那么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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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实践当中,下列情形中,即使印章系伪造,假公章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1)构成表见代理;(2)使用假印章得到公司授权;(3)公司事前认可过假印章的效力;(4)公司事后追认假印章的效力。伪造公章签订的合同有效,但要求伪造公章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如果不构成表见代理的,用假公章签订的合同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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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分析:有法人签名没盖章有效,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在职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即使没有加盖公章也是有效的,除非当事人对此另有约定,法律主观:法人不签字,只盖了公章的合同,一般是没有成立的合同,也不具备法律效力,2、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盖章,如果合同是依法制定的是有效的,对于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不能以未加盖公司公章为由否定合同的效力,2、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盖章,如果合同是依法制定的是有效的,对于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不能以未加盖公司公章为由否定合同的效力。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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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多经公司认为,我单位与电缆厂从未有过经济业务往来,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上的章不是我单位的合同专用章,2004年11月5日鸡西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书的鉴定结论里证实该份购销合同的公章是伪造,于某个人私刻的公章,我单位不应承担责任。事后多营公司也没对此份合同追认,该份合同对多经营公司不具有法律效力,应由行为人于某承担。多经公司应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私刻公章签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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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不明知对方公章为伪造的,对方构成表见代理,其法律后果由对方公司承担,合同自签订时自始有效。如果在签订合同前明知对方公章为伪造的,而依然与对方签订合同,则构成欺诈,合同违法无效。那么假的公章合同成立生效吗?合同效力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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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假公章盖的合同是否生效可以分成是否明知对方使用公章和是否构成表见代理行为两种情况。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不明知对方公章为伪造的,对方构成表见代理,其法律后果由对方公司承担,合同自签订时自始有效。那么合同上盖假公章有效吗?怎么认定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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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私自刻印单位公章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为故意犯行为犯即明知无权制作印章而故意为之同时只要实施该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其结果如何结果的轻重只是量刑情节。那么私自用公章盖离职手续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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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一方伪造债务离婚时怎么处理1、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遇到一方伪造债务的情况应怎么处理1、离婚时一方伪造共同债务的,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立刻分割共同财产,2、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立刻分割: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立刻分割共同财产。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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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事实上,公章管理的好坏,直接体现了一个企业风险管控的水平,企业法律风险管控首先应从公章开始。协商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给企业搞糊涂了,公司并未和乔某签订协商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该协议可能系乔某作为综合管理部主管,利用职务之便拿到了盖有公章的空白的协议书,自己编造的证据。诉讼欺诈又称恶意诉讼、诉讼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通过伪造证据、虚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骗取人民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从而占有他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诉讼欺诈行为,近几年逐渐的增多,对法院的审理和社会的秩序造成了侵害。那么合同风险管控从公章开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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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争夺抚养权必看!这些法律知识妈妈爸爸们一定要知道💔】 📌 整理了12条血泪经验 每一位面临离婚的妈妈爸爸们都该看看! 🔖【法律核心原则】 ? 2岁以下原则上随母亲 ? 8岁以上需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 最优解永远是「共同抚养」 (但90%的夫妻做不到) ⚖?法官最看重的6大证据: ✅ 收入证明+存款证明 ✅ 父母协助抚养承诺书 ✅ 学区房/优质教育环境证明 ✅ 孩子疫苗接种本(谁带的多) ✅ 家长群聊天记录(谁参与教育) ✅ 课外班缴费凭证(谁实际付出) 💔千万避雷的3个误区: 🚫藏孩子制造既定事实 🚫当着孩子互相诋毁 🚫伪造债务降低对方经济评分 💡法律专家建议: 👉🏻提前做「抚养权评估测试」 👉🏻准备《孩子成长计划书》 👉🏻离婚后设置3个月适应期 ❤?温馨提示: 法庭上看的是「谁能给孩子更好的未来」 而不是「谁更恨对方」 📣正在经历的妈妈爸爸们别怕! 我们陪你走过最难的路✨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包工头没签劳务分包合同 结算单没对方公章 天用律师完善证据链 法院判决支持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