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行政许可的条件

2021-12-26 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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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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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有下列情形之-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 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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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23:57:37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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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约撤回的条件主要包括:1、要约撤回的意思表示由要约人做出;2、发生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3、不属于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4、要约撤回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和条件是怎么样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和条件是怎么样的

    内容: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那么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和条件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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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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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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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减少抚养费的反诉有哪些条件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减少抚养费的反诉有哪些条件

    内容:减少抚养费的反诉有哪些条件(一)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反诉借助本诉的诉讼程序进行,法院一并审理裁判。那么减少抚养费的反诉有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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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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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与条件分别包括了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与条件分别包括了哪些

    内容: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与条件分别包括了哪些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那么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与条件分别包括了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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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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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人可以撤回自己订立的遗嘱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遗嘱人可以撤回自己订立的遗嘱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那么遗嘱人可以撤回自己订立的遗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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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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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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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办离婚手续需要以下条件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民法典办离婚手续需要以下条件

    内容:民法典办离婚手续需要以下条件1、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问题达成致并形成离婚协议2、经过离婚冷静期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民法典办离婚手续需要以下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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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让老婆净身出户的条件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让老婆净身出户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离婚让老婆净身出户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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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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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财产保全担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解除财产保全担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内容: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申请人应当尽快起诉。15日届满,申请人没有起诉的;财产保全的解除方式一、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供的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那么解除财产保全担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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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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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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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保全解除原因有哪些 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条件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财产保全解除原因有哪些 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条件

    内容: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解除原因有哪些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财产保全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那么财产保全解除原因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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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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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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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需符合下列条件:行政复议机关还未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且经行政复议机关同意。但是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后,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
  •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与条件分别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与条件分别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与条件分别有哪些一、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那么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与条件分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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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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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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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下列情形之-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 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 债权申报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撤回!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债权申报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撤回!

    内容: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那么债权申报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撤回!同时,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产生合同之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不当利益。债权人委托催天下平台要账还可以延长欠款诉讼时效,平台的催收人员均是合法追讨欠款,避免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直接接触,债权人可在线查询催收进度。那么债权申报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撤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922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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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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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免除债务有哪些特点和条件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债权人免除债务有哪些特点和条件

    内容: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那么债权人免除债务有哪些特点和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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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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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律师您好! 本人在国外,关于离婚案宣判后父母出资债权维权想咨询 北京离婚案件男方父母与女方购房出资纠纷,女方为离婚原告,男方为离婚被告 案外利害关系人男方父母。离婚案诉讼背景:当事人双方于2010年初结婚,2012年,在原被告多次恳求被告父母将唯一住房出售在北京购置房屋,并口头承诺二老搬到北京共同居住,待原被告资金宽裕再重新购置房屋偿还,被告父母有条件同意出售唯一住房筹集xxx万元全款支付房款xxx余万元,其中xxx万元由男方父亲直接转账前房东。2016年,女方起诉离婚,对被告父母出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其为自愿赠与,离婚一审判决女方胜诉,二审判决中被告补充提供女方承认偿还的录音证据,二审线上开庭时未被允许展示。2021年x月二审判决房屋所有权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婚房按照评估价平均分配,男方给与补偿款xxx余万元。其中对被告父母xxx万元二审法院界定为涉及案外权益人父母债权要求另行起诉。期间,2018年关于父母出资债权被告父母曾经发起对原被告诉讼,后考虑到老人诉讼负累,希望通过婚姻案一并解决,又撤回被告父母对原被告的诉讼。需咨询问题(1)结合现有证据,申请诉状,重新发起父母债权纠纷诉讼胜诉的把握,风险点(2)是否有其他救济渠道中止拍卖或对拍卖设置阻碍直到父母出资权益主张有结果一并处理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 合同要约已发出可不可以撤回?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合同要约已发出可不可以撤回?

    内容:现在所要了解的问题是这已经发出去的合同要约还能否撤回?合作之前将合同要约发给当事人是一种期望合作的主动意向,将自己一方的条件展示给对方期望能够被对方接受。目的就是为了将合作的合同顺利的签署。最关键的是看这个合同的要约是否已经到达了自己想要合作的客户手中。那么这个要约还没有真正的生效,是可以进行撤回的。根据合同法只要这份要约还没到,或者要约也到了也接到了发出要约之人的撤回通知,都是在被支持的范围的。这个时间正好卡在了要约还没有具有法律效力之前,对于客户是没有产生什么不良影响的。否则一旦要约具有了法律效力就要进行要约撤销了。那么合同要约已发出可不可以撤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063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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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约生效应具备哪些条件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要约生效应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要约作为表达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其内容已经包含了一份可以得到履行的合同成立所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在此情况下,如果受要约人表示接受此要约,则双方达成了订立合同的合意,合同也即告成立。要约生效,要约人即受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其内容,要约也不生效。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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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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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告自愿撤诉对谁有利,撤诉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原告自愿撤诉对谁有利,撤诉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内容: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2.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段建国律师
    2023.01.0612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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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和条件分别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和条件分别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和条件分别有哪些一、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那么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和条件分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46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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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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