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以外的人的财产能不能留置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合法吗债权人通过自身力量追讨债务的方式法律上称为自助行为。对于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否合法要分两面说,如果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行使留置权,依法占用留置物,那么这种占用就是合法的。相反,如果债权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私自占用债务人财产,那么这种行为不合法,债务人可以提出起诉。债权人如何合法的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须根据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1、留置标的物只限于动产根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留置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和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留置权的标的物。那么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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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财产被留置后债务人怎么办1、当事人已在合同中约定了宽限期即当事人约定了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留置权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第四百五十四条留置权债务人的请求权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那么财产被留置后债务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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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的留置权是什么意思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物权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留置权因下列原因消灭:(一)债权消灭的;(二)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那么债权人的留置权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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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留置物与质物不同,出质人提供质物作担保,对质物可能被处分是有准备的;而留置物的所有人一般不愿丧失留置物的所有权。主合同未约定宽限期的,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确定两个月以上的宽限期,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当事人未预先约定期限,且债权人又未按担保法规定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履行义务,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的,应当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说,债权人留置财产后,不能立即将留置物变卖以实现自己的债权。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那么债权人能将留置物变卖以实现自己的债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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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什么是留置权人留置权人是为保管留置物而支出必要费用的其受益者为留置物的所有人。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有先于抵押权人受偿。那么留置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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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主观:法律规定在 债务人 不履行到期 债务 的情况出现时, 债权人 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财产,并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主观:债务人 不还钱, 债权人 不能私自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因为这种行为是 侵权行为 ,应返还财产并承担 侵权责任,但在特定的情况下,债权人私自扣押债务人财产不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法律规定上称为 留置权,法律主观:欠钱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可以扣留对方的财物,债权人私自扣留对方财产的行为是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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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留置权的目的在于留置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的实现。但如果允许债权人任意留置与债权的发生没有关系的债务人财产,则对债权人的保护过大,有违公平原则,也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第一种意见不可取。“一元论”认为,留置权的标的物与债权有无牵连关系,应依“统一的单一的标准”来判断。那么物权法解释: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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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网友问题:我朋友王某将他的桑塔纳轿车放在我的维修部修理,他应付修理费1万元。王某提车时拒绝给付修理费,我就把他的汽车留置了。现在我手头较紧张,能否将轿车变卖后偿还我的修理费?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那么留置他人财产随意变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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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留置权只适用债务人自己的财产吗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此时该留置财产是否属于债务人所有已不重要。债权既因留置财产而生债权人在该留置财产之上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如果将留置财产限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对债权人有失公平。留置权的目的在于留置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以实现债权的受偿。因此留置权的成立不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为唯一条件还要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的占有有一定关系。那么留置权只适用债务人自己的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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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客交不上房租是否可以留置其财产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也就是说,你公司留置该电子商务公司的财产应当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担保法解释第四十七条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第五十条以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的,抵押财产的范围应当以登记的财产为准。那么房客交不上房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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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只要留置权人确信所留置的动产属于债务人至于标的物是否为债务人所有则无必要也不可能审查和过问。不利于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因此本着公平原则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债权人对不属于债务人的动产也有留置权。留置权人的占有权须受一定限制即除了保管上的必要或经债务人同意外不得使用留置物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抵押。留置权人只能从留置财产中优先交偿根据本合同应得的款项对于其他债务不得利用本合同的财物行使留置权。那么债权人对不属于债务人的动产能行使留置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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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客欠租 房东能否留置其财产?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依照担保法的规定留置该财产,并有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那么房客欠租能否留置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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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物权法中“债务人的动产”究竟如何解释不无疑问。有观点认为“债务人的动产”是指“属于债务人所有的动产”。“债务人的动产”应解释为债务人交付债权人占有的动产并非专指债务人所有的动产。留置权所担保债权的发生与该标的物的联系比与债务人的联系更密切。此时该留置财产是否属于债务人所有已不重要。债权既因留置财产而生债权人在该留置财产之上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如果将留置财产限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对债权人有失公平。同时从维护占有的动产物权表征功能的角度债权人无从判断留置财产的权属关系此际也应肯定留置权的善意取得。那么留置财产仅限于债务人的动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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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留置财产是否限于债务人所有财产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此时该留置财产是否属于债务人所有已不重要。债权既因留置财产而生债权人在该留置财产之上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如果将留置财产限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对债权人有失公平。留置权的目的在于留置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以实现债权的受偿。由此可见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属于留置财产的范围。那么留置财产是否限于债务人所有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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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以担保债权的目的而存在,因此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留置权的不可分性表现为: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二是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而不是部分。那么民法典留置是债权担保方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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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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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老公财产一无所知,该怎么办?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