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审查期限

2022-01-05 06: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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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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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九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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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刘晓红
2025-07-19 19:41:18
刘晓红律师,硕士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8310026816;执业证号:11101201511566017;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刘晓红律师擅长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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