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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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丧失劳动力分三种:(一)完全丧失劳动力 一般一级到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力 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般五级到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力。(三)部分丧失劳动力 一般七级到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力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肢瘫,肌力3级。那么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是几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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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指出:“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那么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抚养费应该怎样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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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对感情破裂的认定都做出了规定且张某被确诊为无精子丧失生育能力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一条规定中的一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情况所以丧失生育能力是可以被认定为属于感情破裂的因素的,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对感情破裂的认定都做出了规定且张某被确诊为无精子丧失生育能力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一条规定中的一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情况所以丧失生育能力是可以被认定为属于感情破裂的因素的,法院判决丈夫无生育能力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经审理查明张某已被医院确诊为无精子且丧失生育能力属实张某承认长期消极对待治疗并不积极履行夫妻生活义务,经审理查明张某已被医院确诊为无精子且丧失生育能力属实张某承认长期消极对待治疗并不积极履行夫妻生活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一条规定中的一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情况应视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本案中李某起诉离婚的原因在于张某经医院确诊失去生育能力并消极对待治疗且双方夫妻生活少难以继续共同生活。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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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后因许女士患有疾病,夫妻之间产生矛盾,2006年7月分居至今。其间,吴先生曾3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均未获支持。另查明,许女士经鉴定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父系重残无业,母亲无工作,家庭经济困难。许女士虽每月有400元低保保障,但须交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费用,而吴先生每月收入有1500余元。去年12月,许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吴先生承担每月扶养费800元及医疗费4.4万余元。法院认为,许女士因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窘迫,吴先生理应尽其所能乃至降低自身的生活水平而承担起扶养、帮助之责。法院综合各方面因素,酌定吴先生应负担扶养费600元,同时对妻子自理部分的医疗费承担责任。那么妻子丧失劳动能力丈夫有抚养义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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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案中李某起诉离婚的原因在于张某经医院确诊失去生育能力并消极对待治疗且双方夫妻生活少难以继续共同生活。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婚姻法第条第()项对感情破裂的认定都做出了规定且张某被确诊为无精子丧失生育能力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条规定中的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情况所以丧失生育能力是可以被认定为属于感情破裂的因素的。那么律师说法丧失生育能力是否属于感情破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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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刘某作出书面保证承诺此后不再与第三者往来并请求李某谅解。2001年9月26日刘某因驾驶摩托车发生车祸跌伤致残。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造成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责任完全在于刘某。刘某虽因车祸致残目前无经济收入但鉴于其有重大过错故对于其要求李某给予经济帮助的主张不予支持。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夫妻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结合本案案情刘某确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显然符合生活困难这一标准因此李某应当依法给予刘某适当帮助。那么离婚时无过错方应否给予丧失劳动能力的过错方适当帮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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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很有可能造成被害者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能力受损或完全没有则就不能正常的赚取生活费等,也就意味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要赔偿丧失劳动能力者相应的费用,这样才不至于让被害者及其抚养人生活困难,很有可能造成被害者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能力受损或完全没有则就不能正常的赚取生活费等,也就意味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要赔偿丧失劳动能力者相应的费用,这样才不至于让被害者及其抚养人生活困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哪些: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13、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减退),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12、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半径≤20度。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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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那么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单位会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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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保障部二○○二年四月五日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丧失劳动能力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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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那么母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怎么成为监护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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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虽然有重大过错但由于刘某目前无生活自理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因此为了能够妥善安置其生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应由李某酌情给予刘某一定的经济帮助数额则应当结合李某个人的给付能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酌情确定,结合本案案情刘某确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显然符合生活困难这一标准因此李某应当依法给予刘某适当帮助,结合本案案情刘某确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显然符合生活困难这一标准因此李某应当依法给予刘某适当帮助。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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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应遵循以下标准:身体条件:劳动者因疾病、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身体损伤,使其无法从事原有工作或任何其他工作,五、总结本文介绍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并通过具体案例进行了分析,假设经过评估,医生认为李先生符合全部的鉴定标准,那么他就可以被认定为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注意的是,丧失劳动能力鉴补偿标准因国家、地区和保险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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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丧失劳动力分三种:(一)完全丧失劳动力 一般一级到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力 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般五级到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力。(三)部分丧失劳动力 一般七级到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力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肢瘫,肌力3级。那么工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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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笔者认为,这一区别主要在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没有发生但有可能发生的,属于前一情形;已实际发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的,属于后一情形。显然,申请重整的条件要低于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据此,即使债务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权人也无法适用这一条款规定申请对债务人重整。如果不考虑上述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而只考虑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和上述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则在债权人证明债务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情形下,债权人应当可以申请对债务人的重整。那么可能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债权人可否申请重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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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级最轻的为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那么(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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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遇到如下问题,长时间无法解决? 专业能力很强,业绩增长却遭遇瓶颈? 传统律所没有稳定的获客渠道,还在靠天吃饭? 面对行业内卷加剧,如何维护老客户关系,提升老客户复购/转介绍? 《百万律师教练班》告诉你成为百万律师、打造千万律师团队,快速复制,拿来即用的实战方法是什么!
世界真的变了 新时代下,律所的战略逻辑和组织能力,应该做出哪些改变?传统律所如何生存?旧地图到不了新大陆,如何打造新质律所,我们重新定义。[拳头]
选择接班人的过程中,二代与一代有哪些矛盾? 企业接班人培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能力、权力、文化等多维度过渡,例如:"血缘优先"与"能力不足"的矛盾,据麦肯锡的数据:80%家族企业首选子女接班,但60%二代缺乏经营意愿或能力,"温室培养"导致实战缺失,典型的错误是直接空降高管岗位,典型的冲突是:一代重"吃苦耐劳" vs 二代主张"数字化管理"、一代坚持主业 vs 二代热衷资本运作。如何平衡这些问题?需要企业老板较早规划,提前准备,借力发展。
你是选择子女接班?还是将这份基业留给职业经理人?选择接班人一直都是让企业头疼的事情。 企业传承是家族企业、民营企业甚至大型上市公司面临的重大挑战,涉及权力交接、财富传承、文化延续等多个维度。 家族企业常见“子承父业”,但二代可能缺乏兴趣或能力不足。 职业经理人接班存在信任危机(如控制权争夺)。 老板如何选择接班人?我们的常青树产品帮您解决您的困扰,助力您的企业基业长青。
近两年全国建筑市场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然而有的发包人虽然无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东却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讨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支几招,认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着发包人能良心发现,因此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主要手段是账户查封,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因此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 但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我们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而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