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失效还能用吗?

2022-01-05 16: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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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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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失效并不必然导致不能使用,需要区分根据异议理由来确定不同的应对方案。

    商标失效使该商标处于“未注册”的法律状态,对此商标的使用应遵循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或其他权利相冲突。此类判断专业性较强,建议委托专业人士根据具体案情给出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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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李维
2024-05-04 10:03:22
李维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3810521974;执业证号:11101201611952832;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李维律师擅长合同、房产、公司方面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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