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纠纷违约金和利息是否可以同时主张

2022-01-06 09: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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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不能。民事诉讼中,对于当事人主张的利息应区分是利息损失还是利息收益。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购房人所主张赔偿的购房款利息属于利息损失,适用损害赔偿的债上请求权规则,它与违约金在性质、功能上相当,根据《民法典》约定优先原则,二者并不能并存,应优先适用违约金条款。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可依当事人申请对违约金作出适当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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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9: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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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是多少,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是多少10万元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是多少,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是多少10万元

    内容:民间贷款利率多少合法民间借贷月利率不超过2%,比如10万月最高利息为2000元,即为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月利率在2%至3%的利息,年利率在24%至36%的部分,前提是借款人自愿付给的,也是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以上两种情况是比较合法的,民间借贷月利率在2%至3%的利息,年利率在24%至36%的部分,前提是借款人自愿付给的,也是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以上两种情况是比较合法的,民间借贷月利率在2%至3%的利息,年利率在24%至36%的部分,前提是借款人自愿付给的,也是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以上两种情况是比较合法的。

    郭铭芝律师
    2023.12.01108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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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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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款延期付款利息补偿收入如何处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货款延期付款利息补偿收入如何处理

    内容:货款延期付款利息补偿收入如何处理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如果发生合同未到期而提前支付货款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付款与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不一致的若实际付款大于发票金额的则应补开发票否则应按销售折让的发票开具办法处理。收取延期付款利息收入应作为价外费用征税。那么货款延期付款利息补偿收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31634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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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延支付工程款,预期利息怎么计算?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拖延支付工程款,预期利息怎么计算?

    内容: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判决甲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本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预期利息,一、预期利息的法律依据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预期利息,四、律师建议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乙方应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以及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包括预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当甲方拖延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除了要求支付本金外,还有权主张预期利息,通过本案例可以看出,当甲方拖延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有权要求支付预期利息,以弥补资金占用期间的损失,乙方在多次催款无果后,将甲方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预期利息。

    李广荣律师
    2024.04.2294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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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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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销售住房需缴纳的税费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个人销售住房需缴纳的税费

    内容:个人销售住房需缴纳的税费(一)营业税根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个人将购买的普通标准住宅再转让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暂减半征收契税,适用税率为1.5%。那么个人销售住房需缴纳的税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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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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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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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条未写利息起诉时可以要利息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欠条未写利息起诉时可以要利息吗

    内容:借条上没写利息起诉后则不可以要求利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条没写利息法院会判只还本金,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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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21548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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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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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垫返款是什么意思(代垫费用是什么意思)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代垫返款是什么意思(代垫费用是什么意思)

    内容:佣金返点,共同合作利益分化的意思问题四:银行贷款有返点之说吗 没有都是固定的问题五:进货返点是什么意思 IT业代理销售的一种术语,即按照供货商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按销售额计算点数,比如你代理某品牌电脑,供货商规定每台40耿0元,你卖出一台返给你一个点,到年底按照返回的点数算利润给你问题六:车辆抵押贷款中的返点是什么意思10分用房子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去银行就可以做抵押贷款,返点高是指利息点,拓展资料: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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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1020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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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起诉利息可主张复利吗,民间借贷中约定复利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民间借贷起诉利息可主张复利吗,民间借贷中约定复利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内容:法律规定,前期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法律规定,前期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法律规定,前期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5、法律主观:民间借贷中可以约定复利,但是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即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姚平律师
    2023.11.2779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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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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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已经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不会既支付违约金,又支付违约金利息的,因为违约金就是对方承担的违约责任,除非对方没有依约定按时支付违约金,才应该支付违约金的利息。2、如果并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而是要对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这是可以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合同纠纷赔偿十倍案例(房屋租赁无效合同纠纷的赔偿案例)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合同纠纷赔偿十倍案例(房屋租赁无效合同纠纷的赔偿案例)

    内容: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1月26日发布)裁判要点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赔偿的,不论其购买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房产纠纷双倍赔偿的情况有哪些法律分析:1、合同订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毋磊颖律师
    2024.01.3152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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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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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利息如何处理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利息如何处理

    内容: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利息如何处理公司向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但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借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在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自2009年1月1日起,境外公司取得的利息应在我国缴纳营业税,你单位应履行代扣代缴营业税义务。关于无偿将资金让渡给他人使用的涉税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那么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利息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742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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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承认,怎么办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承认,怎么办

    内容:朋友之间的借款纠纷很常见,双方因为关系良好,受到感情约束,在借贷合意的表达方面,有时候表达的比较模糊,基于信任以及法律意识的淡薄,有些时候关于利息的约定就为口头约定,并未书写在纸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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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1823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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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怎么处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怎么处理

    内容: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双方在借款时并没有约定利息,那么出借人就不能单方面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利息,那么借款人是无需支付利息的。

    王熙律师
    2024.03.1966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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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利息高了起诉会赢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民间借贷利息高了起诉会赢吗?

    内容:放高利贷的起诉的解决办法如下:高利贷被起诉了,首先可以确定该借贷的利率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还是应当按时偿还,借了高利贷,对方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那么法院会认定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法院会支持不用偿还超过的部分利息,2、的利息过高的,当事人可以向提讼,对于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法律规定的利率为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于海明律师
    2024.01.1528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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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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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由债务人承担是否合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由债务人承担是否合理

    内容: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由债务人承担是否合理不合理不能承担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对于这一问题应因中止诉讼的事由及具体案情而定。例如在货款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对货物结算后正逢国家禁止销售该货物并进行清理整顿债务人接受货物却无法销售不能如期支付货款而引起纠纷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止诉讼但中止诉讼和货物没有销出不是债务人原因造成的该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债务人不应当承担。假若债务人接受货物后在国家禁止该营销活动前已销完货物则债务人对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应当承担。那么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由债务人承担是否合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2499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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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判(民间借贷的最高利息是多少为合法)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判(民间借贷的最高利息是多少为合法)

    内容:3、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民间借贷合法利息: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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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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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债权,营业债权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营业债权,营业债权有哪些

    内容:债务包括的科目有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税费应付债券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等,3、债权类科目包括哪些如下: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尚未收到款项的金额,属于企业的债权资产,5、债权包括的科目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4、债权包括哪些科目 债权科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债务科目: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未缴税金、长期负债、长期借款、未付股金。

    李维律师
    2023.11.2443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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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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