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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生育保险金具有以下作用:有利于社会安定及家庭稳定;有利于实现女职工生育的社会价值;女职工基本生活提供保障;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公平和男女平等;有利于妇女就业和竞争上岗;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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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养老保险金未到期怎么分割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养老保险金未到期怎么分割
内容:对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养老保险金未到期怎么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181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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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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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险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社会养老保险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今年初,由于双方感情不和,刘先生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请求分割房产等家庭共同财产。张女士仔细思考后认为,除了房产和股票之外,刘先生还有社保养老和商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这些也是家庭财产。于是她向法院提出申请,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刘先生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在内的7万多元财产。刘先生表示,无论是社保或是商业养老保险金等应在实际取得后计算,他要退休后才能按月领取,现在根本无法支付,怎么能当作共同财产呢?在我国《婚姻法》中,对于养老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那么社会养老保险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123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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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动辞职不能拿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主动辞职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故不能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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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内容:1、准备资料2、社保中心生育科待遇支付计算3、社保中心财务科审核4、社保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发放那么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0816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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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打算再求职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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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是遗产吗?领取保险金需要交税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保险金是遗产吗?领取保险金需要交税吗?
内容:在法律上有规定了遗产范围,那保险也属于遗产范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保险金是否是遗产方面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那么,保险金是遗产吗?领取保险金需要交税吗?
任冰峰律师2021.11.2031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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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生育保险金等于生育生活津贴与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和。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局并未对生育保险费缴费金额进行明确规定,而是由各地区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生育保险金额等于单位缴费比例乘以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为标准。生育医疗补贴一般都是固定的,正常生产的大致都在三千六百元。符合规定条件生育或者流产的妇女,都可以按照相关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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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内容: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金的领取期限《失业保险条例》规定: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当你失业时,只要符合领取条件,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此时才是失业保险金发挥作用的时候,另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不能同时申领的,只能二选一,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何不同,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冯清琴律师2023.07.0462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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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业保险金;(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据此,你老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去世,你可以申请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你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与死亡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死亡人员的失业登记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审核批准后,即按当地规定标准予以发放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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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5天后领取结婚证,也属未婚生育不能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单?
陈宗琼律师
生育5天后领取结婚证,也属未婚生育不能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单?
内容:一审认定事实甲女、乙男于2018年9月22日举办结婚典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2020年3月11日晚上,甲女因羊水破裂紧急住院,并于当晚剖腹产生育一女,即丁。甲女、乙女对此不服,于法定期限内直接向一审法院提起涉案之诉。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撤销被上诉人于2020年3月19日在线作出的申报不通过的决定,并要求被上诉人给予上诉人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单。那么生育5天后领取结婚证,也属未婚生育不能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1.12.0740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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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当事人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等。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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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起诉请求分割保险金,哪些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起诉请求分割保险金,哪些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可知,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离婚后起诉请求分割保险金,哪些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167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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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员工在退休后死亡的,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在已故退休人员的家属提供相关的资料后,家属是可以进行丧葬费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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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内容:满足以上两点要求后可以在官网申请失业保险金,申请时需要审核居住证有效期及申请人有再就业意愿 失业保险金每月领取的金额为当地最低工资的90%,另外前6个月每个月还有一笔求职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或者失业人员参保登记里提交投保申请,社保需要缴的金额由设定的工资金额定,这个工资金额是可以自己改的,一般都按最低工资交吧,当然有钱的也可以按高工资金额去交,国家也不会怕你交得多的,有人说领取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到以后找工作时HR对你的判断,这个是需要个人自身情况去考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不需要自己投交,由失业保险基金按二档代缴,首先,得是非自愿离职,自愿离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但是现在因疫情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这个金额比较少,不在这里说明了,如果中途找到工作再就业就需要申请停领,如未领完的月份保留到下一次再失业的时候参与计算领取。
崔玉君律师2023.07.03448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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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生育保险金可按如下方式计算方法:一般需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根据《社会保险法》,女职工依法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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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_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年限是多少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什么叫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_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年限是多少
内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跟缴费年限有关,缴费1到5年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缴费5到10年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缴费到1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段建国律师2022.05.08123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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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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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生育保险属于社保的一种,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来缴纳。一、男性生育保险申请条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2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二、男性生育保险报销程序: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以下材料:1、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2、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5、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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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中断对以后领取保险金有什么影响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养老保险中断对以后领取保险金有什么影响吗
内容:退休时养老金是按累计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来计算的,所以中断一个月对以后领取养老金影响很小。但是如果中断的时间比较长的话,就会对当事人产生比较大的影响。那么养老保险中断对以后领取保险金有什么影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0830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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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倒闭,员工可以凭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即可。失业金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即便公司破产,也是需要支付员工工资并给予赔偿的,员工工资属于破产清算的优先偿还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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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与失业补助金有哪些区别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失业保险金与失业补助金有哪些区别
内容:失业人员领取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领取期限失业保险金:领取月数视参保年限及何时重新就业而定,也并非只能领取一次①失业人员缴费年限1年至4年的,每满1年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2021年1月1日后,参保人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深圳市,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
李孟阳律师2023.06.2851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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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法领取。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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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领取条件养老保险金,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不符合领取条件养老保险金,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内容:胡某、范某皆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做出部分改判,并驳回胡某关于分配范某的养老保险的请求。离婚案件中,对于尚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当事人账户内的养老保险金,是否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夫妻双方或一方退休后,其收入不是工资收入,而是养老保险收入。《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第(三)项规定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即属此情形,故本案中,所争议的36680.88元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那么不符合领取条件养老保险金,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197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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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失业保险金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最少不限。《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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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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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生育保险的领取是申请人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等资料;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四条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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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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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67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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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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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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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北京法律咨询 375评论 -
彩礼纠纷,本案原告众多被告众多,领取结婚证后共同生活一年,最终判决被告整个家庭共同返回80%的彩礼,很难得的经典案例👍🏻 尘世间,获取财富的路径有千万条,唯有类似被告这家采用的模式会遭世人唾弃,相信历劫之后的*先生一定会靠自己的实力迎来事业上的不断上升,并收获属于自己的真正的爱情❤
王熙 344评论 -
🚩很多女性在离婚时,都不知道【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回事。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共有财产+法定的共有财产 1.约定的共有财产,就是两口子之间的夫妻财产约定,夫妻财产协议中怎么写的就是怎么回事。 2.法定的共有财产,主要包括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类、知识产权的收益类、继承或赠与所得、投资收益、养老保险金等。 财产问题往往是离婚时争议最大的,想要争取财产,首先搞清楚出有哪些。姚平 84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