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有年龄限制吗?

2022-01-08 1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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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没有上限。担任股东是没有年龄限制的,未成年人以及老人皆可。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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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2024-05-18 1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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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人独资的公司不可以增加股东。该企业只能有一个投资人,要想增加股东的要转变公司类型,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类型的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 继承股权后一定是股东了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继承股权后一定是股东了吗

    内容:继承股权后一定是股东了吗《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由其继承人继承是天经地义,但是否接受该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也关系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不能以股东名册未记载为由而对抗真正权利人主张股东资格。从性质上看无论出资证明书还是股票仅是物权凭证,是证明股东出资或持有股份的凭证。那么继承股权后一定是股东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3159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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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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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人控股股东可以是自然人。1、实际控制人,一般为自然人,控股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而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 婚姻关系中的房子孳息和自然增值指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婚姻关系中的房子孳息和自然增值指什么

    内容:婚姻关系中的房子孳息和自然增值指什么孳息指的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通常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称之为天然孳息,比如:植物结出的果实、动物的产物如鸡蛋、羊毛;依照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为法定孳息,比如: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股权分红、未经共同经营管理的房屋租金等收入。比如,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股东、字画、珠宝、黄金等随着市场价格的上涨而产生的增值。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法定孳息,指物因某种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房屋的租金、存款的利息等。那么婚姻关系中的房子孳息和自然增值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110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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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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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法人,是一个法律术语。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企业需要拥有一个虚拟的人格,承担债权债务责任等,所以,企业法人只不过就是一个企业在法律上的概念,而不是一个真正的“人”。企业法人行使自身权利的时候,有一个真实的自然人作为代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是指一个公司的出资人,是自然人,而不是另一个企业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股东借款给公司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股东借款给公司

    内容:第七条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十条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二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股东借款给公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33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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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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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人股东的连带责任如下:1、自然人成立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要不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出现人格混同情形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北京股东变更流程有哪些内容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北京股东变更流程有哪些内容

    内容:3、股东变更需要的手续如下:公司委托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股东变更需要的手续如下:公司委托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股权变更需要以下手续:内部变更,订立书面协议、更新股东名册、变更登记,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手续股东股权变更需要办理以下手续: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申请公司的变更登记,发放新的出资证明书给新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陈宗琼律师
    2023.11.1489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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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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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给出如下答复,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售一部分股权,并做好决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股权质押合同自然人可以签订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股权质押合同自然人可以签订吗?

    内容: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那么股权质押合同自然人可以签订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055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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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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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对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九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是为了便于公司设立责任的承担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 继承人是否当然承继股东地位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继承人是否当然承继股东地位

    内容:股东的亲属往往与其他股东相互熟识,再考虑到维持公司股权结构基本稳定、合理保护继承人股权权益等问题,公司法允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由继承人继承。但是,股东资格由继承人继承时,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1、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股东资格由其继承,股东人数迅速增加,且每个继承人的经营理念可能差异较大,会导致经营决策、公司治理上的不顺,甚至形成公司治理僵局。对于限制或排除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以及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制定的公司章程制定的限制或排除股权继承,一般应当认定为无效。那么继承人是否当然承继股东地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3165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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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责任有: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多个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有什么错误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多个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有什么错误

    内容:但对于股东资格是否可以分别继承,新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继承即是对遗产的分割,即继承人依照约定或法定的继承份额分别取得继承的财产份额,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共有方法处理。因此,多个继承人在确定继承股东资格的同时,最好就股权的分割达成协议,以便于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出资额及股权比例。《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对于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多个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有什么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31628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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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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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人独资公司没有股东会决议。个人独资的企业无需设置董事会。法人独资企业,没有股东会。作为唯一股东,可以作出股东的决定或决议,并由唯一股东盖章后生效。可以设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 因此,如果成立了董事会,就可以做出董事会决议。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和监事根据公司章程任命。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一般任命程序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自然人股权质押需要公司同意?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自然人股权质押需要公司同意?

    内容:律师365小编邀请您从下文中进行了解自然人股权质押需要公司同意吗的有关内容。)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三、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那么自然人股权质押需要公司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52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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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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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含义不同: 自然人独资,标准称呼是一人有限公司,它由《公司法》规定,原则上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只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与公司相分离。是能独自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类特殊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2.承担责任不同: 如果破产时所欠的钱高于公司自身的资产,无力偿还,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而有限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则把公司赔完就完,投资人没有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股东借款没有签协议算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股东借款没有签协议算吗

    内容:股东借款没有签协议算吗借款并没有强制规定要签订借款协议的,双方可以口头约定借款的问题,只要出借人如实支付款项的,借贷行为就生效。民间借贷纠纷举证证据有哪些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那么股东借款没有签协议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723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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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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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公司中对公司的股东年龄并没有特别的限制。但是,作为公司法的一般法,我国民法通则对公民包括公司股东的行为能力有明确的规定。未成年人在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时候,必须经过监护人同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讨论未成年人的实际年龄并无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股东出资不实应对债权人承担什么责任?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股东出资不实应对债权人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股东的出资不实实际上是对不特定交易相对人的欺诈。在公司没有能力偿付时,自然应当由出资不实股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本规定第六条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与其过失程度相应的赔偿责任时,应先由被审计单位赔偿利害关系人的损失。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事后未补足,且依法强制执行被审计单位财产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出资人应在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范围内向利害关系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那么股东出资不实应对债权人承担什么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791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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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可能继承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股权可能继承吗

    内容: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以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为股权继承的前提,势必阻滞股权的继承,甚至侵害被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持此观点的公证部门是因为股权继承实际上也是股权变动,而且往往是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适用法律上要套用《公司法》七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至于其他股东对于继承人因年龄、智力、能力、经验甚至是品德等瑕疵而不同意继承人的全体或部分作为股东行使权利的,应该通过公司章程予以设置,或者通过董事会成员的选举限制其权利形式。那么股权可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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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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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人独资公司可以变更股东。自然人独资公司变更股东的,需要到当地的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一般情况下,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需要备齐以下登记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5、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民法典不到法定年龄可以继承遗嘱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民法典不到法定年龄可以继承遗嘱吗

    内容: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法定继承的顺序为:(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那么民法典不到法定年龄可以继承遗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3144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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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不过一人也可以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主体是单一的,也就是说,股东只有1人,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规定的出资额;(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股权继承后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股权继承后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吗

    内容:而有限公司有很大的人和性,需要知根知底相互信任的人一起合作运营,在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到成为公司股东之间,应当还包含了公司内部其他股东对股权继承这种股权转让行为的表决同意以及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两个阶段。如果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不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则法律尊重公司自治,此时继承人不能成为公司股东。那么股权继承后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3121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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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年龄要求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年龄没有上限《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 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五)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六)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七)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 股东抽逃出资债权人有权要求全体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股东抽逃出资债权人有权要求全体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内容:股东抽逃出资时债权人能否要求全体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基本案情:自然人甲某与自然人乙某是好友,两人均从事服饰行业。债权人陈某、蔡某、王某在得知服饰公司关闭后,即委托律师进行维权。掌握相应证据后,律师协助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追究甲抽逃出资的刑事责任,同时向法院起诉,请求追究丙的瑕疵出资责任,并追究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的连带责任。股东若违反《公司法》的规定,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骗取公司成立,从而将风险转嫁给债权人,全体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当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股东出现出资不实时,该股东在不实出资的差额内承担责任,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股东抽逃出资债权人有权要求全体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730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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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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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没有上限。担任股东是没有年龄限制的,未成年人以及老人皆可。《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