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割公司名下的汽车离婚?

2022-01-10 0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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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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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车子和房产均登记在公司名下,既然已经登记在公司名下,则该部分财产系归公司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公司也属于法律上的“人”,故此,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其次,关于公司股权如何分配的问题,这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该股权系一方婚前取得的,则属于其个人财产。在婚后,股权产生的孳息及自然增资属于个人财产,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该股权系婚后取得,那么,一般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为:(1)折价补偿,一方取得股权,另一方支付补偿款;协商不成的,需要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2)股权分割。在夫妻之间分配股权,不另行补偿,如果一方非股东,需要取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3)对股权进行拍卖变卖,对所得款项进行分割,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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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李楠楠
2024-04-27 10:41:18
李楠楠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3810745113;执业证号:11101201811048214;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李楠楠律师擅长侵权类、交通人损、工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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