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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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由其所在地的用人单位缴纳,参保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向单位所属社会保险分中心备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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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总之,工伤鉴定的费用应当由受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承担,如果受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无力承担工伤鉴定费用,由单位承担,一般情况下,以下两种情况可能发生:雇主承担:在一些国家或地区,雇主通常需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工伤鉴定的费用,由受伤者本人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由劳动者或被保险人承担,工伤鉴定费用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的承担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来决定。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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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企业应向相关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企业只能自行承担职工治疗费用或者单位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其职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的因工伤发生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企业也可根据有关规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休息期满后员工返回企业继续工作一旦员工确认恢复或带薪停职期满后员工应按安排或者约定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期满不直接上班的可以认定为旷工因旷工造成的扣薪、处罚甚至辞退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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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前费用单位承担,认定后费用工伤保险报销。那么工伤保险重症监护室给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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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级工伤赔偿标准相关法律规定一、三级工伤赔偿标准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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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受到损失,想通过诉讼主张赔偿是有条件限制的,(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对于劳动者个人而言,养老金和工伤赔偿的金额是受社保缴纳基数影响最大的两项,所以,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退休后的养老金肯定会变少,如果发生工伤,赔偿金额也会变少,只有一种情况,单位明确不愿意补缴社保基数差,导致劳动者工伤赔偿金降低,劳动者才有可能通过诉讼手段获得工伤待遇损失的赔偿,如果单位明确不愿意不缴社保基数差,导致劳动者退休后养老金减少,劳动者也很难通过诉讼手段要到赔偿,一者,仲裁委和法院不会对未发生的事情进行裁判,再者,养老金每年都在变化,裁判机关也无法预测出劳动者未来的退休金,这种诉讼也是徒劳无功,而未足额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不在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内,所以劳动者要求赔偿的话,仲裁委和法院通常是不会受理的,劳动者要求单位以现金方式赔偿未足额缴纳的社保,这种诉求很难在仲裁委或法院立案,即便成功立案也不可能得到支持。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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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未签订劳动合同遭受工伤,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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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可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包括:误区2: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每个月也要按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误区4: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随时向社保局报工伤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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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单位只给缴工伤保险是违反劳动法。当事人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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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四、结语需要强调的是,中断缴纳社保是一种不负责任和违法行为,忽视了国家法律规定,加大了个人的退休风险和日后的生活负担,2.法律责任中断缴纳社保是违反国家的法律制度,如果被发现将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罚款、滞纳金及法律制裁,4.影响个人信用个人在参加社保时,如果中途中断缴纳,可能会影响到个人的信用评级,降低了未来获得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的可能性,对个人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影响将会逐步扩大,增加了个人拓展社会生活、发展事业的难度,如果发现员工中断缴纳社保,将会降低员工的可信度,甚至可能对公司的信誉和形象造成损害,影响员工在用工单位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招聘过程中的优先权和竞争力,二、中断缴纳社保的后果1.不能享受社保待遇社保的核心不仅是保障生活,还包括将来的养老,中断缴纳社保,将失去享受国家福利的权利,包括退休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等,使得无法享受到现有的社保待遇,社保是国家为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提高全民素质,促进社会公正、公平而设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国家对公民的一种保障和义务,社保费的缴纳是一个法律制度,任何一个有收入的人都必须按时缴纳社保。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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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应由公司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试用期非工伤摔伤能辞退吗试用期非工伤摔伤能辞退吗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适用期内职工受伤的虽然不是工伤用人单位也需要给职工一定的治疗期限如果治疗结束后不能符合录用条件的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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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争议焦点B市派遣公司认为,游某实际上是与A市人才租赁中心建立劳动关系,与B市派遣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派遣公司只是代为缴纳社保而已,因而工伤赔偿责任应由实际的用人单位A市人才租赁中心承担,裁审结果游某基于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劳动仲裁,要求B市某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相关的工伤赔偿责任,是依法主张其权利,对于B市派遣公司的诉请不予支持,B市派遣公司并没有对该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书,故工伤认定决定书具有拘束力,B市派遣公司应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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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伤认定的申请应是书面的认定材料如下: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如没有劳动合同、未缴纳工伤保险无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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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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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起诉时,可以要求撤销该工伤赔偿协议书,并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因此,工伤赔偿协议被依法撤销之后,公司若是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或是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那么便可以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并且要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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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于2020年11月委托元甲律所物业催收团队处理业主拖欠物业费事宜,先后提交了4批欠费业主,目前已帮助物业公司回款504.54万,户数缴费率63%,促进了小区业主以后物业费的如期缴纳。元甲物业和解团队,您值得信赖!
又解决一件工伤赔偿难题!工作中受伤,但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伤情评定为九级伤残。单位不愿支付合理赔偿款,在元甲律所帮助下,法院判决几乎支持我方全部诉求,当事人拿到35万余元赔偿款!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但用工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不配合办理工伤程序,怎么办?元甲律所专业处理,劳动仲裁委已成功确认劳动关系,赔偿事宜正在顺利进行中!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