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一般程序和关键时间节点

2022-01-12 20:19:05
129人收看
李维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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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 1.立案。立案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控告检举材料和自己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需要给予环境行政违法人行政处罚,并决定进行调查处理的活动。立案应当填写专门形式的《立案报告表》,立案后应指派承办人员负责案件的调查工作。

    2.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是案件承办人员对于案件事实调查核实、收集证据的过程。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环境行政主体在调查或者依法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环境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环境执法人员应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3.审查调查结果。调查终结后,案件承办人员应提出有关事实结论和处理结论的书面意见,由环境行政主体负责人审查批准。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环境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在决定作出之前应依法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环境行政部门必须制作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5.处罚决定书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后,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事人不在场的,环境执法部门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当事人。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五十七条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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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李维
2024-04-27 10:04:08
李维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3810521974;执业证号:11101201611952832;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李维律师擅长合同、房产、公司方面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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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机构抚养的程序和特征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社会机构抚养的程序和特征

    内容:收养儿童的社会福利机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专门收养儿童的儿童福利院,另一种是既收养儿童也收养其他收养对象的综合福利院。社会福利机构成为这些孩子的监护人。《收养法》第5条规定,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社会机构抚养的程序和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743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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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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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如何适用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如何适用

    内容:关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的理解与适用担保物权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经法定程序,通过将担保标的物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使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的过程。为了更好地保护担保物权人的合法权益,便利担保物权的实现,节约诉讼资源,新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增设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一节,对担保物权实现的相关程序性问题作出了规定。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复杂且时间较长,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障。那么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如何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0790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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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债务纠纷案件的受理程序如何进行?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民事债务纠纷案件的受理程序如何进行?

    内容:在进行正常的社会交往中难免会有矛盾纠纷,此时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法院进行判决。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民事债务纠纷案件的受理程序如何进行?登记立案后,人民法院向原告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及廉政事项告知书,并指导原告方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如当事人不同意审前调解,由立案庭负责人确定案件承办人。(四)缴纳诉讼费用当事人收到法院开出的诉讼费预交款通知书后,7日内到法院指定的银行交费点交纳诉讼费或通过立案窗口POS机直接刷卡交费。也可以通过立案窗口的POS机直接刷卡交费并现场领取诉讼费预收票据。那么民事债务纠纷案件的受理程序如何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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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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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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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中公告送达程序存在风险应引起重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离婚案件中公告送达程序存在风险应引起重视

    内容:据调研,2010-2012年罗湖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分别为685件、786件、791件,其中适用公告送达程序的案件为67件、82件、91件,占全部离婚案件数的比重为9.78%、10.43%、11.50%,呈逐年递增趋势。离婚案件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容易被当事人利用进行诉讼欺诈,加大了裁判风险,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根据新《民诉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院应当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诉讼文书。在公告送达的情况下,被告常常无法参与诉讼,但根据新《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二是完善公告送达程序。那么离婚案件中公告送达程序存在风险应引起重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110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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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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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法定刑幅度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被告人甲不仅在肇事后逃逸,且系无证驾驶,又致人当场死亡,并经交警认定为负全责,同时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尽管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能性仍较大。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免于出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的情形,对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于人民检察院所提关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建议,根据《意见》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并将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
  • 交通事故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交通事故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1、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那么交通事故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091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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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审判程序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离婚案件审判程序

    内容:离婚案件审判程序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那么离婚案件审判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818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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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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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一、尽管该案在性质上属于再审案件,但是审理程序却是参照第一审程序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判决宣告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即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的理由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查后只要没有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就应当准许其撤回起诉。二、在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时,你院要同时裁定撤销已作出的生效判决,因为你院以再审决定的形式启动再审时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如果仅仅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而不撤销该生效判决就会造成原裁判继续有效,这和人民法院准许撤回起诉的裁定相互矛盾。三、你院的第二种意见主要也是考虑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的目的是纠正“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你院在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同时,裁定撤销原生效裁判,这也是依法纠错的具体表现。
  • 环境刑事案件中的鉴定费谁出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环境刑事案件中的鉴定费谁出

    内容:环境刑事案件中的鉴定费谁出,刑事第一审程序,审判阶段,刑事诉讼法,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任冰峰律师
    2021.11.1591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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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理离婚诉讼案件的程序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审理离婚诉讼案件的程序

    内容: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那么审理离婚诉讼案件的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147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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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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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离婚案件开庭程序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民事诉讼离婚案件开庭程序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关于民事诉讼离婚案件开庭程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1714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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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申请再审程序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申请再审程序

    内容: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申请再审程序1、提出申诉根据最高法院逐级申诉的原则申请再审或申诉般应向终审人民法院审查提出。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可以直接立案复查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可以裁定再审。提交原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提交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全部证据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和申请书。申请再审或申诉材料不全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应告知当事人应补充的材料。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申请再审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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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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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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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离婚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哪些离婚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内容: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其生效裁判均确有错误或者生效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此时从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角度不得再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法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只能审理诉讼案件因此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众多的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用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那么哪些离婚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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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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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案件的一般处理程序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交通事故案件的一般处理程序有哪些

    内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案件的一般处理程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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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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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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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解是否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调解是否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内容: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那么调解是否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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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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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法院审理离婚诉讼要多长时间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法院审理离婚诉讼要多长时间

    内容:简易程序是专供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对于符合起诉条件,且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基层人民法院或其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开庭审理。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双方当事人、证人。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并独自作出判决。简易程序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因此,对于案情简单明了、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一般都可适用简易程序,可以节约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和诉讼成本,当然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由人民法院决定。那么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法院审理离婚诉讼要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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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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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诉讼程序规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离婚案件诉讼程序规定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接受调解后随时退出调解。关于离婚案件诉讼程序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190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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