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户口注销一个户口,派出所不给开销户证明怎么办?

2022-01-15 09: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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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带齐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重新办理常用户口。如果派出所不给办理,可以进行投诉。一般情况下,户口一经登记,不会轻易注销。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户口才会被公安户籍部门注销: 一是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 二是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凭公民因私出境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 三是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在国外定居的,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四是公民失踪超过一年仍查无下落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可以按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五是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及时注销其非法登记的户口; 六是公民死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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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 09: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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