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社会保障断了一个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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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是被公司辞退的有补偿,自愿离职的则没有。哺乳期被辞退属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的双倍工资,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那么哺乳期间离职公司有补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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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提出离职申请后,劳动者在未正式离职之前,都需要工作的,如果用人单位招聘到继任者的,应该做好工作交接后再离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那么申请离职以后还需要上班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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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员工与单位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提前离职的方式有三种选择:(一)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是首选的一种方式。(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那么员工怎样才能提前离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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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那么业务外包怎么离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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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职工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按单位规章制度处理。《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员工突然离职公司应怎样解除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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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虽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同时,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且无法补缴而造成劳动者待遇损失的,劳动者依然有权追偿。那么未缴纳社保离职后如何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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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如果出现以上情形公司可以以违反专利法违反公司竞业限制以及侵权等要求离职员工承担法律责任。那么离职前挖走公司的项目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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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一般按照公司约定的章程来计算,劳动者无故旷工的时间达到用人单位规定的情形,可以作为自动离职处理。(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那么不去上班算自动离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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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者离职时,如折算后有剩余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在离职前已休年休假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法律规定不能扣回。为了避免带薪年假纠纷,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放假等方式安排即将离职的员工休满当年度应休年假。劳动者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他们扮演整个社会秩序里的很重要的角色,所以在人民的合法权益里国家大力的保障着他们权益,在一定期限内,劳动者是在工作还是在休息,都应该享受最大限度的金钱奖励。那么离职后的公休假可以要求给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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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社保参保截止日以每个城市社保局规定为准,单位只要在规定截止日内按时申报社保即可)3、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对是否缴纳离职当月社保的问题协商一致,公司把离职当月的社保交了,那万事大吉,只等下个月把社保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将自己的社保账号告知新单位即可,本人无需再去社保局办理,单位可以根据员工提供的社保号直接为员工办理社保缴费手续,如员工在该时间节点后离职,则当月社保正常缴纳,现实中的三种处理情况:在实践中,对于这样的情况,通常有三种处理方式:1、很多用人单位针对离职员工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设置了一个时间节点,如员工在该时间节点前离职,则当月社保就不予缴纳,(如果新公司在外省,可能需要办理转移手续)如果经过协商,离职当月的社保由自己交,或者离职后一时还没找到工作没有公司续交社保,该怎么办呢,1、如果是本地户口可以自己去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可以选择缴费档次,也可以选择按月或者按季度缴纳社保,那么员工离职当月的社保,公司到底给不给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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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那么多久没上班算自动离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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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雇员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但不能辞职并立即离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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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否则造成的损失后果由您自己承担,造成单位损失,您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那么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入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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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也就是说,像上述提到的职工离职后,当月马上入职新的单位,这个月的社保应当由原单位来缴纳,《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当月发放工资的就应当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即使在职时间未满全月,单位也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费,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须按规定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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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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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经营、基业常青是绝大多数老板的梦想。但从商业史上看,大多数企业昙花一现,真正的百年企业并不多见。企业的寿命很难超过正常人的寿命。一方面政治、社会、经济等环境的急剧变化超出人的适应范围,所谓“人算不如天算”;另一方面企业接班人的挑选和培养异常困难,所谓“富不过三代”。 正因为培养困难,才更应该早做准备。 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创业的企业,现在大多数开始面临“接班人”的问题。但中国企业的发展史比较短,没有沉淀多少选择接班人的经验。 如何弥补这样的缺憾?只有将这样的“难题”交给专业的人做,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劳动纠纷可怕吗? 给大家分享一个我们顾问单位的做法——该出手时就出手。 这个顾问单位的高管班子在去年做了一次交接。新班子上台后修改了很多管理制度,公司的管理日趋规范,所以习惯了老办法员工就有要联合对抗的势头。其中有一个特别活跃的“带头份子”很不配合,新的总经理很果断拍板:即使后面有仲裁也就仲裁了,但团队氛围不能乱。最后这个员工是自己离职走的,但走了之后不甘心提了仲裁,公司还是没有退步,委托我出庭应诉。员工知道自己理亏,结果公司收到了最好的结果,按照未到庭撤诉处理,没有任何责任。 作为企业发展顾问,看过很多企业的变革,想说的是,很多劳动纠纷恰似改革阵痛,新老制度交替时,阵痛不可避免,但坚定规范管理、果断应对的魄力,能助力企业冲破阻碍。唯有忍得一时痛,方能换得长远兴,企业方能在变革浪潮中稳健前行。所以为这个顾问单位领导人点赞:想得明白才能走得长远👍
50后、60后、70后创一代的课题,他们的企业正面临着传承和交班的困惑。 仅从财富传承的角度讲,富不过三代几乎成了中国人的宿命。那么基业或企业呢?至少中国大陆的企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我们看到的是:很多50后、60后、70后的创一代正面临这样的尴尬,他们的儿女大都经历过很好的教育,却有很多都看不上父辈辛苦创下的基业,企业正面临后继无人的局面,创一代们不得不在自己创立的事业舞台上苦苦支撑,至今都未能享受到事业和财富带来的天伦之乐。 A企业,曾经是行业的奠基者,后来者早已经远远走在了前面,而自己的企业因理念老化、团队老化、机制老化而后继乏力,但接力棒怎么都交不出去,……; B企业,创业者曾经是行业的领头羊,但儿女留学归来立志要成为第一代,而不愿意活在富二代的光环下,……。 C企业,儿子还在美国的大学读大二,老板去年刚刚做完手术的第三天,就回到工作岗位上了,因为企业一天都离不开他,……。 世界上有一种蝴蝶,叫帝王蝶,可能是世界上知名度最高的蝴蝶,体重不过6克重。 成就其美名不仅因为它的美丽,更因为它的迁徙,它是世界上唯一的迁徙性的蝴蝶,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迁徙必须经过四代的接力才可能完成。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知道了,财富的传承必须借助完善的信托机制,才可能富过三代;而基业的传承,不仅仅财富传承那么简单,需要像帝王蝶那样基因式安排来完成一代又一代的接力。这个基因从哪里来? 日本企业传承中“基因式的安排”包括:1、厂训、家规+坚守;2、有儿传儿,无儿传婿,无儿无女立子以传;3、固守本业,精益求精,持续改良。从日本企业的传承中可以看出,他们把血缘关系当作传承的法宝,尤其是以立子以传为代表,同时也不难看出他们的传承深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 日本的经验无法照搬中国来,因为儒家文化的影响虽然还在,但根基早已经动摇了。加之我们国家还远没有建立起西方社会那样的外部保障机制和体系,却也无法跳出以人为本的传承脉络,唯一可以做的功课就是团队的传承,关键是核心团队的传承。联想、阿里和万科的成功之处,其实都是核心团队的传承。 我们团队的《企业结构治理》体系和课程,重中之重的是企业的组织结构治理,把传统文化的经脉和现代企业结构融为一体,把核心团队的培养和建设当作如生命的传承一样重要。为企业的基业长青保驾护航。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