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当得利之债

2022-01-21 15: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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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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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受益人在履行返回义务时,以返还原物为原则,如果原物返还已不可能,则应偿还其价额。返还利益包括返还原物所生孳息。

    受益人返还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用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2.受益人为恶意,即受益人知情,是指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时其利益已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之后为恶意的,受益人返还的范围应该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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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5-07-19 18:11:21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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