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多少算是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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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8月13日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六条就规定: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款时约定利息不仅受法律保护,而且对利率的约定还可以高于银行同类的借款利率,最高可达到银行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民间借贷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算高利贷。那么民间借贷利息多高算是高利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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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朋友之间的借款纠纷很常见,双方因为关系良好,受到感情约束,在借贷合意的表达方面,有时候表达的比较模糊,基于信任以及法律意识的淡薄,有些时候关于利息的约定就为口头约定,并未书写在纸面上。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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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小额贷款不还的话算不算诈骗呢?身份证小额贷款拖欠不还往往是因为还款能力不足而不是有预谋的利用身份证骗取资金,整个过程不存在欺诈行为,而且身份证小额贷款往往金额较小,不会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由以上定罪标准可知,小额贷款不还并非诈骗。一些不正规的小额贷款机构打着贷款名号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声称为了证明还款能力等借口,让你事前缴费,并询问还款是否需要预付部分利息,并给出剩余分期还款零利息的优厚条件。那么小额贷款最终不还,算是诈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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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民间借贷几分息才算是合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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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大量的互保容易使企业间形成一个担保圈一旦圈中一家企业运作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导致其他企业面临严重债务危险。那么民法典中什么算是债务融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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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利息超过多少算是放高利贷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因此超过即是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那么利息超过多少算是放高利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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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办理借据收取利息属于挪用公款吗写了借条算是挪用,公款没有出借的性质,没有借条直接用属于侵占,根据职位可能属贪污,性质更加严重。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挪用公款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关键是款的去向,如果不是用于非法活动就不是犯罪。那么办理借据收取利息属于挪用公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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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月息2.5分算是高利贷吗民间借贷的利息由双方约定,但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借钱的人不还钱,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的话,只会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判决利息,超出的不判,如果是月息2分半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是属于高利贷的,超出部分法律不会保护的。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那么月息2.5分算是高利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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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月息2分算是高利贷吗借款月息如果是2分的,换算成年利率是24%,并不属于高利贷的情形,如果借款年利率超过36%的,就会构成高利贷。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月息2分算是高利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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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判决甲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本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预期利息,一、预期利息的法律依据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预期利息,四、律师建议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乙方应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以及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包括预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当甲方拖延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除了要求支付本金外,还有权主张预期利息,通过本案例可以看出,当甲方拖延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有权要求支付预期利息,以弥补资金占用期间的损失,乙方在多次催款无果后,将甲方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预期利息。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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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月息3分算是高利贷吗依据我国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月息如果是3分的,折算成年利率是36%,年利率未超过36%的,不属于高利贷的情形。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那么月息3分算是高利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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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莞城的徐女士目前正与丈夫处于婚姻纠纷状态。5年前,徐女士与丈夫婚姻登记之后,其公婆支付40万元的首期款帮助徐女士夫妻购房,按揭款由徐女士夫妻偿还,公婆当时表示这笔钱属于赠予性质,无须归还。但是现在面临儿媳闹离婚,公婆又改口说当年的购房款是出借给小两口的,需要归还,徐女士至少归还其中一半即20万元以及利息。按照公序良俗,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予合同。综合来看,徐女士不应该偿还公婆当初的购房款项。那么婚后公婆出资购房算是借钱还是赠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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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未约定还款时间与利息债务人拒绝还款怎么办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债务人还款。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不同的。那么未约定还款时间与利息债务人拒绝还款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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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超出月息两分的属于高利贷。利率按照所借时间长短可以分为月利率(月息),年利率(年息)。若本金10000元,月息8分,一年的利息是9600元若本金10000元,年息8分,一年的利息是800元月息8分是年息8分利息的12倍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月息八分算是高利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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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那么月利率超过多少算是高利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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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胜诉判决后立即进入执行程序,每周定时分三次催促执行法官,终于帮助客户吴总催下了结果,不但主张到了本金还有利息,延迟付款的利息也同步执行划扣到位,收到吴总肯定😁
自己处理十几年没有结果,委托天用律所4个月解决!当事人用自己的保险单做担保帮助朋友周转资金,但朋友拖欠十几年年多仍不还款。天用律师帮助双方庭上和解,要回本金及利息58万元,同时获得经济损失6万元!
好朋友借走20万元,逾期2年多未偿还,天用律所帮助当事人以借条为证据“以诉促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要回本金20万元以及逾期利息3.8万元。化干戈为玉帛,快速收回借款,这就是调解的魅力!
原告与被告相约去澳门DB,原告将60万澳元锁在保险柜,却让被告盗窃使用,原告报案后民警以案发地不在大陆内地无法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只能押着被告写下欠条😔 律师团队在大陆内地提起诉讼并成功保全,今天原告收到了所有的被盗钱款的本金、利息和律师费👏👏👏
刘先生因为在澳门发生的民间借贷纠纷,大陆澳门两地互相推诿,在天用律所的帮助下,顺利通过调解的方式拿到所有欠款,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本案几个亮点被吴律师实现了👍 1.未约定利息,按照4倍LPR支持 2.配偶代还部分借款,视为债务追认,共同偿还 3.律师费和诉讼费全部由对方承担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