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哪些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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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关于专利侵权诉讼时效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民事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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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离婚后如果夫妻两人因为财产产生的纠纷,法律上面规定的诉讼时效主要为以下几点,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定追诉时效是多久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追诉时效是: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谓的诉讼时效指的是,公民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之内可以将侵害自己权益的人告上法庭,但是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起诉时间,就不可以通过起诉侵害自己权益的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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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即其目的之一不是为了惩罚所有实施犯罪的个人,而在于受到惩罚的每个公民都确实是应该惩罚的,这是从消极的实体正义来看;目的之二是积极的程序正义,它要求通过刑事诉讼程序的动作产生一种法律事实,法官依此事实并依据实体法和道德的标准维护当事人应得或不应失的利益,不允许当事人权利滥用,更不允许法官的权利滥用,正是基于此种原因,在刑事诉讼证明过程中既要坚守程序正义又要坚持实体正义,二者有机结合,以实现程序公正、司法公正,最终实现正义的价值。那么程序公正与诉讼有何权利保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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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债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标的就是借贷关系与返还行为,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事实上,法院所受理的只是那些符合法定条件的诉讼案件,而这法定条件便是每个欲行使诉讼权利的公民所必须知道且要严格把握的。必须在诉状中明确提出让法院依法保护的具体民事权利是什么,同时提出相应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即所诉的问题,必须属于人民法院依法拥有管辖权,并符合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即原告要起诉的案件必须和起诉者本人或单位有直接的利害关系。那么合同债务纠纷诉讼的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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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主债权诉讼时效期满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抵押权本身并未消灭。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消灭胜诉权的期限,即公民或法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期限。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这就是说,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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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民的遗嘱权利遗嘱权利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在生存期间订立遗嘱以处分自己死后财产的自由权利。公民生前可以对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这些都是关于公民存活期间财产关系变化的内容只有遗嘱权利的行使是关于公民死后财产所有权转移的问题。遗嘱权利的行使是公民对自己财产所作的处分行为只能由权利人自主作出由代理人代理设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因此遗嘱人行使权利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否有效一般应以遗嘱人死亡时为准。为此我国宪法和法律设定财产继承制度最重要的是公民可以通过行使遗嘱权利处分其死后财产。那么公民的遗嘱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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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民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那么公民到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及诉状内容详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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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这三种形式来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如果是这三种形式之外的则不具备成为当事人的条件。而法人则是根据规定成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诉讼当事人有什么特征在法律条款中,想要成为诉讼当事人,需要他具有相应的特征,才能够正常地履行法律权利和义务。那么什么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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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两个人选择离婚时,距离也就不在是问题,当夫妻双方均在国外时,要诉讼离婚当然也是可以办理的,只是牵涉到管辖问题以及程序问题,本文对此作出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B、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C、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已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中国的法院办理无争议离婚。那么夫妻双方均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离婚诉讼应当如何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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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考点 1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法律给予同等的保护,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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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诉讼保全中权利质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依法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股权质押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八)专利权质押反担保专利权质押是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所有的专利权质押给保证人一种反担保方式。那么诉讼保全中权利质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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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王某得知后,便与妻子合谋离婚,并提出由一方抚养孩子,家庭财产作为抚养费全部归其所有;另一方因不抚养孩子,没有任何财产,并负责清偿全部债务。民法典规定公民有结婚的权利,也有离婚的权利。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必须查明。在诉讼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提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经手的债务,要求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予以否认的情况。那么虚假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的表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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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保障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及时地审理案件,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有哪些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经人民法院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并预付证人出庭作证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补偿等费用。为促进人民法院廉洁执法,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特向诉讼当事人提出下列遵守的事项:一、不准以任何方式向法院干警行贿、送礼和请吃。那么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有哪些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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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曾有一案例,王某欠外债20余万元,债权人曾三番五次向其索取,他一直不偿还。王某得知后,便与妻子合谋离婚,并提出由一方抚养孩子,家庭财产作为抚养费全部归其所有;另一方因不抚养孩子,没有任何财产,并负责清偿全部债务。民法典规定公民有结婚的权利,也有离婚的权利。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必须查明。那么常见的虚假离婚诉讼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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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双桥法庭,保全谈话】财产保全不是“过度防备”,而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诉讼中一步关键的“主动权”,可能决定最终结果的走向。曾经以为“谈钱伤感情”,如今明白“规则才能维系感情”,成年人的世界,理性比情绪更重要✨
我跟他和解书已经签了,嗯,是不是咱们马上就可以强制执行他财产,哦,那肯定不是的啊,我告诉你什么样的情况下,你签了和解协议可以进入强制执行,需要法院出具一个调解书,法院的调解书最终生效之后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我们什么样的情况下,建议大家说我们双方之间达成一个合议,比如说你欠我钱,或者欠我工程款,咱们之间签了个还款协议,或者是和解协议,说写清了到底多少期,多少期,你分多少期还我,每一期给我多少钱,嗯,好,咱们双方都认可了,其实签完这个协议之后,如果你到期了没还怎么办?其实这个协议里面其实有很多的一个小技巧,比如说约定加速到期条款,比如说约定到期不支付的违约金,或者是一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比如说产生违约了,我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律师费呀,什么差旅费呀,保全费啊,诉讼费呀等等一系列的费用由违约方来承担。你这些都是可以在和解协议。
或者是混合协议书中增加的一些小技巧。
石景山一楼盘,我接的活儿,但是这活儿干完都十多年了,房子人家都住上了,还剩40多万工程款,你看还有路的吗?但是我是说一点,绝对不打官司啊,因为有一些沾亲带故,我真是舍不下这脸,你要了十多年啊,对方不给你钱,因为你的心里对方知道了,在要账的过程当中,你的底牌不要让对方过早的知道,对方就知道反正我不给你,你最终不会打官司,可以通过谈判来进行介入,比如说你自己要要了十几年要不过来,但是亲戚突然发现确实你要立志正式的来去面对这个事情,让专业的人士帮助了,他可能觉得要真认真的来去解决这个事情了,那有可能是给的,我们不建议说你十几年前的账让律师给你去要的,你要积极的主张权利,因为法律上的时效是3年呀,所以你本身就已经存在这么一个风险了,我们的方式有很多,诉讼呢只是最后一种方式而已,但是你不要把这个给堵死,那怎么能解决这个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的解决有很多种,包括我们接下来的就是说再次和对方沟通,通过一些律师函,通过一些沟通函,或者是说对方良心发现,咱们哪怕让他还。
100块钱,这都是有可能中断诉讼时效的,关注西主任,有事不求人。
近两年全国建筑市场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然而有的发包人虽然无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东却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讨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支几招,认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着发包人能良心发现,因此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主要手段是账户查封,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因此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 但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我们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而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