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的主体

2022-01-28 15: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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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中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主要有第三人作为保证人以其自身为债务提供保证、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担保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担保权利人和担保义务人。担保权利人是主债权的债权人,也即是担保权人。而担保义务人可以是主债权的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如果是主债权的债务人,则不能作为保证人在担保合同中提供担保,只能以自己名下的财产为主债权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而第三人既可以作为保证人以自身为债务提供保证,也可以以自己名下的财产为主债权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如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应当进行登记,此时抵押合同方生效。

    《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如果以上述财产作为抵押担保合同的标的,则该合同无效。

    另外,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如果担保合同的标的物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将会使担保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另外,《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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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09: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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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保险合同与保证担保合同有哪些区别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保证保险合同与保证担保合同有哪些区别

    内容: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保证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便产生独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双务有偿合同。保证担保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而保证保险合同与购车借款合同之间不具有主从关系,两者处于并存状态。保证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仅限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限度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对于违约金、逾期利息、罚息等均不属于赔偿范围。相应地,处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应当是《保险法》,而不是《担保法》。综上,保证保险合同与保证担保合同在主体、内容、性质、保证范围、保证程度以及适用的法律这六个方面都有所不同。那么保证保险合同与保证担保合同有哪些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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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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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反担保合同的相关法律风险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签订反担保合同的相关法律风险

    内容:《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反担保人主体资格的法律风险《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同时,《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保证人主体资格又作了禁止或限制性的规定,未经批准的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未经企业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此类法律禁止提供担保的主体签订的担保合同属典型的无效担保合同。那么签订反担保合同的相关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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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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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中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主要有第三人作为保证人以其自身为债务提供保证、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担保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担保权利人和担保义务人。担保权利人是主债权的债权人,也即是担保权人。而担保义务人可以是主债权的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如果是主债权的债务人,则不能作为保证人在担保合同中提供担保,只能以自己名下的财产为主债权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而第三人既可以作为保证人以自身为债务提供保证,也可以以自己名下的财产为主债权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如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应当进行登记,此时抵押合同方生效。《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如果以上述财产作为抵押担保合同的标的,则该合同无效。另外,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如果担保合同的标的物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将会使担保合同无效。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另外,《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 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会立即生效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会立即生效吗?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会立即生效吗?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以其他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未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明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有一些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并未满足生效要件,此时就会出现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况。根据我国《合同法》中的规定,未生效的合同其实也是可以解除的。那么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会立即生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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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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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人对变更后的主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抵押人对变更后的主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吗?

    内容:我国担保法第24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从该条款的文义来看,对主合同变更并未区分具体情况,可以而且也应当理解为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包括对主债务范围缩小的变更,非经保证人书面同意,都将导致保证责任的免除。因此,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抵押人未同意主体合同的变更,并且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的,抵押人对变更后的主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那么抵押人对变更后的主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053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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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合同的主体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反担保合同的主体

    内容:反担保合同的主体,担保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合同法,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许瑞林律师
    2021.11.1017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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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民事主体可以成为贷款担保人?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哪些民事主体可以成为贷款担保人?

    内容: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可以当贷款担保人的必须是具备债务清偿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是不能做担保人的。当债务人欠款不还或者无偿还能力的,担保人要履行连带责任。那么哪些民事主体可以成为贷款担保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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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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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合同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反担保合同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为此在签反担保合同的时候,很多人也对于该合同是否要公证而纠结,所以今天催天下小编针对反担保合同公证的流程为大家详细阐述。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以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一)该反担保合同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二)反担保人、担保人及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三)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的规定;(四)合同双方已就反担保事宜达成一致。那么反担保合同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24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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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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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内容:担保一般可以口头和书面的两种方式,担保合同包括抵押、质押、定金等,在签订这些担保合同时要注意些什么?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李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门停产,李某逃之夭夭,该局因此遭受损失,该领导也受到查处。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那么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些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081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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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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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债务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还会有效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在债务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还会有效吗?

    内容: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1.主体不适格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使第三人利益免受不测之损害,法律对担保人的资格进行了限制。例如,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地方法规和规章不能成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当然也就不能成为认定担保合同无效的依据。那么在债务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还会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71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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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费某与星光度假公司签订的《度假权益承购合同》虽合法有效,但因分时度假经营形式目前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和行政监管,对购买者存在较大风险。且合同履行期限长达20年,星光度假公司称其为某国际公寓度假权益的拥有人,但经费某了解,该公司在某国际公寓只有四五套房屋,费某为避免履行风险要求对方提供履行担保属于正当合理的要求,星光度假公司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该项义务。当费某提出履行能力异议时,星光度假公司未提供任何担保,从而导致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信任基础已丧失,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费某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 抵押合同能不能约定担保期限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抵押合同能不能约定担保期限

    内容: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如当事人排除担保法第五十二条的适用,另行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或者登记机关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擅自设 定抵押担保续展期限,都违背了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应认定无效。综上,《担保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的规定对抵押权效力存续期限作了明确规定。那么抵押合同能不能约定担保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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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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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合同能规定担保期限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抵押合同能规定担保期限吗

    内容: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抵押权除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外,依担保法规定,还可因抵押权实现、抵押物灭失、抵押合同解除、抵押物转让价款提存而消灭。如当事人排除担保法第五十二条的适用,另行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或者登记机关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擅自设定抵押担保续展期限,都违背了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应认定无效。《担保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的规定对抵押权效力存续期限作了明确规定。那么抵押合同能规定担保期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967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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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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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人抵押担保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未成年人抵押担保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未成年人抵押担保房屋签订合同是否有效一主体适格主体适格即当事人适格是指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通过意思表示设定抵押权以担保债权实现的合同抵押合同中的意思表示就是抵押当事人通过合同表达的意欲发生抵押权设定效果的意思。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应当表现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愿并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允许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使其违背自己的真实意志而签订抵押合同。

    吴梦云律师
    2022.02.2211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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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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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现在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合同担保时要注意“五不要”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合同担保时要注意“五不要”

    内容:催天下小编认为,订立担保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李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门停产,李某逃之夭夭,该局因此遭受损失,该领导也受到查处。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我国《合同法》对担保合同作了单独一章的规定,这意味着担保合同不重要。那么合同担保时要注意“五不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22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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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拟定担保合同条款的注意事项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拟定担保合同条款的注意事项

    内容: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二)个人债务不履行拟定担保合同条款的注意事项首先,要明确担保人和债务人主体。如果双方约定不明,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那么个人债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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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13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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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合同是否需要公证以及公证的流程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反担保合同是否需要公证以及公证的流程

    内容:反担保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担保人和反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及反担保人签署具有反担保性质的声明、承诺等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反担保合同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以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一)该反担保合同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二)反担保人、担保人及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三)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的规定;(四)合同双方已就反担保事宜达成一致。那么反担保合同是否需要公证以及公证的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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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64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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