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诉讼主体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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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找代理公司注销需要签合同吗找代理注销公司需要签合同公司在注销前要对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的包括正在履行的合同也要处理要么解除要么将原公司的权利义务转给其他主体进行委托代理。民法典第百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那么找代理公司注销需要签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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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注销后合同有效,只是合同的权利义务可能终止。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系我国民法规定凡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一律无效。另外,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非因一方当事人恶意行为而使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双方利益显失公平的合同也可以由一方当事人请求变更合同内容或撤销合同。这类合同主要包括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和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主体通过意思表示缔结合同所希望产生的法律效果的所有事项,均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或有违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那么公司注销借款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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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债务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那么公司注销后涉及的债权债务纠纷被告主体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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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在注销公告期可签合同吗公司注销后进行公告的公司就终止不再具有不人资格所以不能签订合同。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第百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那么公司在注销公告期可签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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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在注销前要对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的包括正在履行的合同也要处理要么解除要么将原公司的权利义务转给其他主体。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系我国民法规定凡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一律无效。另外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非因一方当事人恶意行为而使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双方利益显失公平的合同也可以由一方当事人请求变更合同内容或撤销合同。这类合同主要包括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和显失公平的合同。而且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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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当事人约定不可转移的债务以及其他不宜转移的债务,不能成为合同移转的标的。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那么公司不注销能不能转移债权债务以及债权债务转移分别需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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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公司注销前没有进行清算注销后可起诉股东。公司现在注销意味着公司法律主体的灭失但不能否定公司在注销前合法签订的合同。既然公司已经合法注销那么其合同清理工作也应当完毕。那么公司申请注销后合同还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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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该种情形,即使公司注销,也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情况,股东应在抽逃原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那么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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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那么民法典中担保公司注销还会有连带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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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注销意味着公司法律主体的灭失但不能否定公司在注销前合法签订的合同。公司在被注销之前理应对于一切债权债务包括员工工资进行清算而清算的工作之一是合同的清理。既然公司已经合法注销那么其合同清理工作也应当完毕。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那么公司已注销合同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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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歇业后未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被登记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那么担保公司注销还会有连带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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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个问题主要涉及企业注销登记时,如何办理的注销登记,一般而言,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另一种情况,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那么公司注销后货款还能收回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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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经营不善,那就必须要注销,最后导致无法继续存活,分公司注销与公司注销是一样的流程,因此,在注销登记时往往会存在债权债务的纠纷问题。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那么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以及分公司注销是不是一样的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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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样,在公司注销且保留处置主体期限届满的情况下,法律也可以赋予原股东在此特定情况下越过不存在的原公司直接行使遗漏债权。显然,从立法精神上来说,在公司未能行使权利追究侵害人责任时法律允许股东代为行使权利,同样,将这种公司不能行使权利股东代为行使的立法精神运用于公司注销后处置主体保留期限届满情况下遗漏债权的处理,笔者觉得有实质性的借鉴意义。同时,如此后有新出现的遗漏债务,该部分股东还需在上述遗漏债权受益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那么公司注销后遗漏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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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那么在公司已注销的情况之还能追讨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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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粉丝问,河北男孩骑行被碾压头部致死,保险公司栽培吗?这种情况首先要看责任划分,只有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才会产出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才会理赔。机动车三者险属于责任险,无责任往往不予理赔。但考虑到机动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上大众交通意识还不太强,完全由机动车一方或者另一方承担全责也不公允。所以有交强险,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承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赔强限额内先行赔付。
交通事故导致家人死亡,家人该如何找肇事司机与保险公司赔偿?
公司变更股东五十万货款还能要吗?我给一家公司送了一批货,这个公司呢欠了我五十万块钱,但这个公司的名称和领导呢都变更了,如果说有这个货款的合同,基础的事实已经固定下来了。那现在就是你所担心的就是对方的领导和名字都已经变了。这个在法律上还是很明确的,就是公司换领导换法人,然后并不影响你的这个责任的一个承担,也就是变更之后的公司还是需要继续来承担这个债务的。那我就放心了,这个货款是很容易能够拿到钱的啊,先给对方发一份律师函,如果说对方不给的话,还是尽快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难,这个事很好解决啊。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