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结婚后父母买房能写女儿的名字吗?

2022-01-29 21: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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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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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可以写女儿名字。如果女方父母全额出资(包括偿还房贷)则视为对女儿的单独赠与,属于女儿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关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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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李楠楠
2024-04-13 09:39:28
李楠楠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3810745113;执业证号:11101201811048214;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李楠楠律师擅长侵权类、交通人损、工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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