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一年时效

2022-02-01 09:29:09
30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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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适用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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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5-04 10:21:13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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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劳动关系认定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劳动争议管辖时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劳动争议管辖时效

    内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下为详细解释,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参考民事诉讼时效内容: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荣静月律师
    2022.03.28217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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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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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劳动债权的时效多久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法典中劳动债权的时效多久

    内容: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那么民法典中劳动债权的时效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754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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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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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认劳动关系适用于仲裁时效。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然适用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_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时效问题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_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时效问题

    内容:劳动者申请仲裁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由此可见仲裁时效应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算。六十日过去了单位领导拒绝了李某要求撤回辞退决定的请求李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劳动仲裁却被告知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不予受理后李某又诉至法院。

    于海明律师
    2022.05.08959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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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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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关系确认之诉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为防止权利人不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有效避免案件发生时间与诉讼时间相隔过长,导致案件事实、证据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面临困境,国家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时效制度是权利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便失去法律保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以案说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解析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以案说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解析

    内容:主审本案的法官,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邓勇对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点评。通过新闻媒介公告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有严格的适用条件,不能滥用。”本案中,两级法院认定汽车公司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侯克成违反公司规定,又未按程序辞退职工,更未作出书面通知,判令其行为违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本案中,从公共汽车公司登报声明解除与侯克成的劳动关系到仲裁裁决作出之日并没超过60日,公共汽车公司认为侯克成申请仲裁超过了60日的仲裁时效是从认定侯克成违纪之日起算的,因此没有法律依据。那么以案说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1212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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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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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

    内容: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那么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69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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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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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挂靠不等于有劳动关系 一打工者维权遭败诉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车辆挂靠不等于有劳动关系 一打工者维权遭败诉

    内容:赵先生被雇用担任耿女士担任车辆押运员被辞退,耿女士的车辆挂靠于南汇某运输公司,日前,被辞退的赵先生将运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近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打工者赵先生的诉讼请求。2008年11月,赵先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车辆挂靠公司的劳动关系,为其补缴小城镇社会保险费,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后仲裁会以赵先生的请求事项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赵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解决。那么车辆挂靠不等于有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1217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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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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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挂靠并不等于劳动关系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车辆挂靠并不等于劳动关系吗

    内容:车辆挂靠并不等于劳动关系一名打工者为他人打工后被辞退只因他人车辆挂靠于单位故要求确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维护自己的权益。近日南汇区法院对这起劳动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打工者赵先生的诉讼请求。从2004年12月起赵先生受耿女士的雇佣,担任车辆押运员由耿女士每月发放劳动报酬。2008年11月赵先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车辆挂靠公司的劳动关系为其补缴小城镇社会保险费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后仲裁委以赵先生的请求事项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赵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解决。那么车辆挂靠并不等于劳动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269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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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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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该纠纷适用仲裁前置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工资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劳动关系终止超一年将不予受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劳动关系终止超一年将不予受理

    内容:劳动部门提醒,按规定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按规定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外,其他争议均不能超过一年,劳动者在发生争议后一定要留意仲裁时效,以免因超时限“不予受理”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按规定,如劳动者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将从仲裁时效终止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合计也不能超过一年。那么劳动关系终止超一年将不予受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1384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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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是有时效的。确认劳动关系适用仲裁时效,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继续计算。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劳动关系解除权的法条分析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劳动关系解除权的法条分析

    内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合同解除权亦如此,需凭当事人的行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由此可以避免劳动者口头解除合同后,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矛盾。那么劳动关系解除权的法条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1345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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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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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当事人之间就劳动关系的争议而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止的,则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时效期间。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到劳动局投诉有时效期限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到劳动局投诉有时效期限吗

    内容: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受理后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时间为十五日。调解不成的,劳动者要求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李孟阳律师
    2022.03.2833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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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签订劳动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未签订劳动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

    内容: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李维律师
    2022.04.12137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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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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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主张时效规定具体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劳动合同主张时效规定具体是什么

    内容: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无法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姚平律师
    2022.04.18580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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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法时效的限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劳动仲裁法时效的限制

    内容: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王熙律师
    2022.04.0438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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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5月,劳动关系解除案例激增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前5月,劳动关系解除案例激增

    内容: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今年1-5月,南京全市新签劳动合同12.65万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的有97988人。南京市虽然没有出现大规模清退事件,但是今年前5个月,全市共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人数97988人,同比增加了30732人,增长幅度达到了45.68%。劳动争议案件激增 刁仁昌特别提到,新法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激增,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堪重负。目前,南京市16个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专职仲裁人员仅有62人,人均承办案件106件。今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生效实施,将原来的申请时效由60日延长为1年,且追索劳动报酬不受时效限制,并将原来的办案时效由60日压缩至45日。那么前5月,劳动关系解除案例激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1221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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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处理的时效_劳动争议时效具体是如何计算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劳动争议处理的时效_劳动争议时效具体是如何计算的

    内容: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林艳英律师
    2022.05.11511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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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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